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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优评选标准)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学年普通高中、初中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市级、县级评优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yishuixjytyj2251918/2022-000020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2-2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学生评优评选标准)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学年普通高中、初中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市级、县级评优工作的通知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1学年普通高中、初中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市级、县级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关于做好2021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工作的通知》以及《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学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初中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1学年普通高中、初中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市级、县级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普通高中学校:评选省、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

初中学校:评选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数量

按照普通高中、初中学校在籍学生总数和行政班级总数确定。各学校具体名额见附件。

三、评选范围、条件及程序

省级评优评选范围、条件及程序严格按照《评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标准参照省级标准执行。

四、材料报送

(一)上报材料。市、县级《优秀学生申报表》、《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优秀班集体申报表》、各类优秀推荐汇总表及公示照片或截图。

(二)报送方式。省级评优相关材料,由各普通高中学校通过高中学籍管理系统报送,具体操作要求请登录系统查看。市级、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公示材料、申报表、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基础教育科邮箱。

联系方式: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2276879。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县直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评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二)把握工作标准,严明纪律要求。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县直各有关学校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将评先树优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

1.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

2.普通高中、初中学校推荐评选工作要求及分配表

3.普通高中、初中学校省、市、县评优申报表及汇总表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2月11日

附件【附件1: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docx
附件【附件2:普通高中、初中学校推荐评选相关说明及工作要求.docx
附件【附件3:普通高中、初中学校省、市、县评优申报表及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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