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22-000025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1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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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街道)联区:
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顺利有序实施,各类奖、助学金公平、公正、及时地发放到学生,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3部门印发的《临沂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教〔20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2022-2023学年度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和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同时进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同时,开展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健全“三级认定、两级公示”的认定体系,将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10类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予以重点资助。要全面摸排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汛情旱情等影响的学生情况,掌握学生家庭变化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要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度,强化审核把关、创新认定方式、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认定程序不规范、资助对象认定不精准等问题。
二、做好助学金评选工作
(一)资助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分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分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据实上报受助人数。
(二)评选发放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街道)联区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认真制定助学金评选实施方案,按照助学金评选要求,评审出受助学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得到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要填写助学金申请表,经班级、年级、学校评审后,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留存班级评议、个人申请等评选过程材料;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9〕30号)工作程序要求“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程序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身份核实、学费(学杂费或保教费)免除、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发放、落实情况备案等环节,学校按学年组织实施”,学生自愿放弃的,写一个简单的放弃资助材料(学生、家长签字),存档备查。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减免保教费、免学费的学生,需填写免学费申请表,省、市、县名单没有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做好奖学金评选工作
中职学校根据文件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负责中职国家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根据奖学金评审条件,按照分配的名额,做好评选工作,公示结束后,完成奖学金系统上报工作。
四、其他工作
(一)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秋季中职学校奖、助学金,高中、幼儿园助学金,11月30日前,必须通过银行卡或社保卡发放完毕。
(二)各学校将2022秋季各项资助统计表、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11月25日(县直学校11月23日)前报学生资助服务室。
(三)受助名单公示完成以后,就可以对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山东省建档立卡系统进行维护。各学校上报系统数据的时候,必须坚持学生有学籍并在校的原则,如实上报免学费、助学金名单,杜绝套取、冒领行为。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