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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2022年至2023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索  引  号: yishuixjytyj2251918/2022-000009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7-1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2022年至2023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为做好我县2022年至2023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和审批发放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远程续贷申请时间:7月20日至9月12日。

现场集中受理时间:8月1日至9月12日。

二、贷款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申办贷款的家庭困难认定依据。

三、贷款额度及贷款用途

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五、贷款申请受理

(一)贷款网上申请

贷款学生须注册并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续贷学生应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学生可以选择远程办理续贷,在经过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二)贷款申请受理

县资助服务室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条件进行核实。为贷款学生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上附回执录入验证码)。在集中受理期间,对远程提交的续贷申请,原则上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查确认。申请受理工作不增设任何额外手续。

(三)贷款学生账号开立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自2022年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将引进商业银行作为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贷款办理后,系统将为今年首次贷款学生自动生成招商银行账号,续贷学生继续使用支付宝账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

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短信到学校报到,无需预缴贷款金额范围内的学费和住宿费。

(五)合同电子回执录入

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在系统录入回执信息,逾期未录入回执的视同放弃贷款申请。

六、贷款审批发放

(一)贷款审查与审批。国家开发银行相关分行会同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汇总表》《借款合同》进行审查,并进行贷款审批。

(二)贷款发放与支付。贷款资金将于11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或代理结算银行进行发放。学生贷款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相关资金根据回执金额直接付至高校银行账号,如有剩余将存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七、贷款还款

(一)贷款利息

贷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完成就学信息变更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二)提前申请还款

贷款学生可以提前申请全部或部分偿还本金。

(三)贷款逾期l

贷款学生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偿还正常到期的利息或本金,则为逾期。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记录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一定的影响。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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