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学生各学段资助政策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21-000022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1-24 | ||
标 题: | 沂水县学生各学段资助政策 |
各学段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
1.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学前教育阶段按在校生10%的比例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按学期发放到学生专用资助卡中。
2.学前减免保教费
公办幼儿园全额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除标准不超过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保教费标准高出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建档立卡、低保户、残疾、特困供养家庭学生享受政府助学金和免保教费。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寄宿生生活补助
小学、初中寄宿生按在校寄宿生30%的比例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在校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在校生每生每年补助1250元,按学期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2.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小学、初中非寄宿生按在校非寄宿生8%的比例发放非寄宿生活补助,小学在校生每生每年补助500元,初中在校生每生每年补助625元,按学期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三、普通高中阶段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阶段按在校生的10%发放高中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按学期发放到学生资助专用卡中。
2.高中免学费
公办学校全额免除。免学费标准:一中500元,二中800元,三中800元,四中800元
建档立卡、低保户、残疾、特困供养家庭学生享受政府助学金和免学费。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中职免学费
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全额免除学费,无需申请。
2.中职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按在校生的10%的比例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期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五、大学教育阶段
1.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
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学生,每年1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高校学费收据。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给予免学费补助。
学费补助标准: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资助对象: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的资助对象为在山东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或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
资助条件:服务年限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
资助额度: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大学生、研究生可于每年8月1日至9月12日到学生资助服务室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从今年起,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