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诚信经营理念 促进文明城市创建——致全县广大企业、个体经营户的倡议书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2-000032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2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2-07-25 | |
标 题: | 树立诚信经营理念 促进文明城市创建——致全县广大企业、个体经营户的倡议书 |
全县广大企业、个体经营户: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树立企业品牌的坚固基石,也是构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的市场氛围,沂水县市场监管局现发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经营者要认真学习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市民公约和从业道德,认真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不断强化自身诚信意识,诚实劳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诚信经营理念落实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二、坚持守法经营的原则。经营者要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违法乱纪,不以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公平交易、有序竞争,不以垄断或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要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符合标准,最大限度降低产品和服务消费风险,不掺假使假,弄虚作假。在经营活动中要明码标价、明折明扣、规范促销,不搞价格欺诈、虚假促销、哄抬物价。
三、养成文明经营的习惯。经营者要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坚持文明从业、文明服务。要同等对待消费者,尊重消费者及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隐私不受侵犯。要客观真实地宣传产品或服务,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要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树立良好形象,争做放心消费的行业典范。
四、营造文明的城市氛围。经营者要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消费者监督,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消费争议,绝不以不正当手段规避检查监督。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坚持守法经营原则,养成文明经营习惯,构建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秩序体系,在全县营造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推动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稳步前进。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