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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双十一”消费提醒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2-000030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11-0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2-11-04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双十一”消费提醒

“双十一”来临之际,各大电商平台已经提前开始预售,不少消费者成为“尾款人”,在享受更好的消费体验和价格优惠的同时,网购不实宣传、商品质量等问题也随之增多。沂水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双十一”期间网购应理性对待促销,科学合理消费。

1.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度高、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这类平台付款有严格程序,退换货、维权取证较为方便、快捷;从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购物,一定要核实商家地址,保留好涉及商品服务的数量、质量、承诺等关键交流信息,要求销售方提供购物凭证,谨防假冒伪劣商品;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不扫描不明二维码,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者弹窗,避免泄露个人信息,谨防网络欺诈。

2.针对直播带货“剁手”,消费者要理性对待,提高防范意识。直播过程中导购节奏较快,消费者往往来不及作出仔细判断,也不能从容货比三家,一些主播带货时还存在商品与实际宣传不符、夸大商品性能、低价诱惑、引导消费者绕开平台私下交易等现象,消费者下单前了解清楚主播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情况,不要轻信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宣传,不要轻信私下交易等承诺,不要被不真实的宣传画面所诱惑,不要被个别商家宣传过于低廉的商品价格所吸引,防范假冒伪劣商品和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3.“双十一”期间,各类商家满减、赠红包、抽奖等促销手段多,消费者要避免冲动消费。消费者应事先了解市场价格,再对促销活动进行评估是否优惠,避免被个别经营者采用“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促销手段所忽悠,避免盲目受到超低折扣诱惑而冲动购买一些长时间不用的商品。

4.网购后,要通过截屏等方式留存好证据。妥善保存好订单信息、付款记录、平台宣传广告、优惠促销页面和商家服务承诺等资料。充分运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一旦遇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与商家协商和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和消协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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