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警惕预付式消费陷阱

索  引  号: 11-15-2017-000018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08-2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08-21
标       题: 警惕预付式消费陷阱

如今各种服务类消费种类繁多,预付费卡消费成为许多商家的营销手段。在此,沂水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要警惕预付式消费陷阱。

由于预付卡消费大多涉及美容、美发、健身、超市、餐饮、洗车等多种行业,这种经营方式对于商家来说,可快速占领市场,回笼部分资金。同时,对消费者来说,在办理相关预付费卡时可享受一定的打折优惠,表面看似是一种双方互惠的行为,但对于预先支付消费款的消费者来说,往往会陷入“被动”消费局面。加之商家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甚至有部分商家信用缺失,特别是发卡人“跑路”后消费者维权难以保障。办理预付卡需谨慎,要做到“四要”:

一要谨慎选择商家。办卡前要注意看清经营者营业执照,确认经营主体资格,看商家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否一致。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

二要理性卡内充费。办理预付卡时要按照自己实际需求充费。不要被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尽量不要一次冲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停业走人、携款潜逃导致损失。

三要保存发票证据。办理预付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金额大的消费卡,要做好备份,每次消费后注意核对余额动态,以防卡余额缺失。

四要主动维权。办理预付卡后,按照约定条款消费。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根据相关证据追索相应赔偿,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