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处罚〔2024〕323号沂水县百家福综合超市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4-000020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2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市监处罚〔2024〕323号沂水县百家福综合超市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案件名称 |
沂水县百家福综合超市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沂水市监处罚〔2024〕323号 |
单位名称 |
沂水县百家福综合超市 |
法定代表人 |
许培艳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当事人存在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
处罚结果 |
1、警告; 2、处罚款1000.00元。 |
处罚类型 |
警告、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处罚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
公示期限 |
12个月 |
执法部门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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