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338号沂水寿长医院未按规定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03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3-08 | ||
标 题: |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338号沂水寿长医院未按规定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案 |
沂水寿长医院未按规定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案
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医疗器械)》第十条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338号),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0元(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3月8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