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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市监处罚〔2023〕531号临沂华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肖家杨庄店销售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凭证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3-000036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12-0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市监处罚〔2023〕531号临沂华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肖家杨庄店销售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凭证案

案件名称

临沂华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肖家杨庄店销售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凭证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沂水市监处罚〔2023〕531

单位名称

临沂华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肖家杨庄店

法定代表人

卢新乐

违法事实及依据

当事人存在销售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凭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依据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处罚结果

罚款400.00元。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年12月6日

处罚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8日

公示期限

12个月

执法部门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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