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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市监处罚〔2022〕120号沂水德敬堂药店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3-0000188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6-1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市监处罚〔2022〕120号沂水德敬堂药店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案件名称

沂水德敬堂药店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沂水市监处罚〔2022〕120

单位名称

沂水德敬堂药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庆勇

违法事实及依据

当事人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款规定

处罚依据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900.00元。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3年6月12日

处罚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4日

公示期限

12个月

执法部门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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