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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市监处字〔2021〕70375号沂水县马站镇东来百货零售商店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1-0000027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2-1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2-10
标       题: 沂水市监处字〔2021〕70375号沂水县马站镇东来百货零售商店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案

沂水县马站镇东来百货零售商店销售农药残留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

 

当事人存在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第(二)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第二款,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2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处字〔202170375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7400元。

 

                                20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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