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176号临沂华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武家洼店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品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23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9-13 | ||
标 题: |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176号临沂华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武家洼店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品案 |
临沂华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武家洼店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品案
当事人存在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176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900.00元(大写:玖佰元整)。
2021年9月13日
。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