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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康祝大药店销售劣药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0-0000026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1-0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1-02
标       题: 沂水县康祝大药店销售劣药案

沂水县康祝大药店销售劣药案

 

当事人存在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122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处字201939-018),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97元;

2、处货值金额97元的两倍罚款194

罚没款金额合计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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