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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市监行处字〔2023〕318号临沂果邦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3-000032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10-3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3〕318号临沂果邦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案件名称

临沂果邦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3318

单位名称

临沂果邦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乐斌 

违法事实及依据

当事人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依据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1、没收产品660kg、包装纸箱十个、包装案台一个、电子台秤一台、真空包装机一台

2、处罚款50000.00元。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处罚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公示期限

12个月

执法部门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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