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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市监行处字〔2022〕301号沂水县小老大食品厂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2-000015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9-0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2〕301号沂水县小老大食品厂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案

案件名称

沂水县小老大食品厂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2〕301

单位名称

沂水县小老大食品厂

法定代表人

 

违法事实及依据

当事人存在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处罚结果

责令改正,罚款3000元。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年9月7日

处罚公示时间

2022年9月7日

公示期限

12个月

执法部门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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