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处罚〔2022〕178号王雪梅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2-000012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市监处罚〔2022〕178号王雪梅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案 |
案件名称 |
王雪梅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沂水市监处罚〔2022〕178号 |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雪梅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当事人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
处罚依据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 2、罚款2000.00元,罚没款合计2060.00元。 |
处罚类型 |
没收、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年6月29日 |
处罚公示时间 |
2022年6月30日 |
公示期限 |
12个月 |
执法部门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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