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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市监处罚〔2021〕662号临沂杰士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2-000002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1-1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市监处罚〔2021〕662号临沂杰士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案件名称

临沂杰士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沂水市监处罚〔2021〕662号

单位名称

临沂杰士利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长庆

违法事实及依据

当事人存在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罚款79000.00元

处罚类型

没收、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年1月17日

处罚公示时间

2022年1月18日

公示期限

12个月

执法部门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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