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62249号宝莱佳(山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249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0-08-14 | |
标 题: |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62249号宝莱佳(山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案 |
宝莱佳(山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存在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1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62249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20元;
二、罚款69000元。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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