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018号沂水县喜麦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1-0000248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9-1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9-10
标       题: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018号沂水县喜麦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沂水县喜麦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当事人存在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018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40元;

二、罚款69000元。




                                 2020年9月10日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