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尚祖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0-000014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10-10 | ||
标 题: | 山东尚祖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
山东尚祖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存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62402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50.00元,
2、罚款人民币190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9150.00元(壹万玖仟壹佰伍拾元整)。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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