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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尚祖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0-0000147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0-1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10-10
标       题: 山东尚祖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山东尚祖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存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62402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50.00元,

    2、罚款人民币190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9150.00元(壹万玖仟壹佰伍拾元整)。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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