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110号宝莱佳(山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25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
标 题: |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110号宝莱佳(山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宝莱佳(山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存在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110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二、罚款19000元。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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