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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沂水县张鹏百货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19-000010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10-1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9-10-18
标       题: 张鹏(沂水县张鹏百货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扣押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2、处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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