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087号沂水县志文奶茶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饿了么外卖平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00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1-07 | ||
标 题: |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087号沂水县志文奶茶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饿了么外卖平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沂水县志文奶茶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饿了么外卖平台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存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饿了么外卖平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 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087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639.55元;
2、罚款69000.00元;
罚没款合计69639.55元。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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