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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275号山东世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1-0000015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1-2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1-22
标       题: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275号山东世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山东世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当事人存在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11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275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60.00元;

2.罚款人民币297000.00元。

罚没款合计297160.00元。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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