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欧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19-0000118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10-3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10-31 | ||
标 题: | 山东欧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 |
山东欧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2.处罚款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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