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处字〔2021〕70354号沂水县宏源蛋糕西饼店加工、销售铝残留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脆皮蛋糕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02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2-09 | ||
标 题: | 沂水市监处字〔2021〕70354号沂水县宏源蛋糕西饼店加工、销售铝残留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脆皮蛋糕案 |
沂水县宏源蛋糕西饼店加工、销售铝残留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脆皮蛋糕案
当事人存在加工、销售铝残留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脆皮蛋糕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处字〔2021〕70354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8元。
2、罚款12500元。
罚没款合计12508元。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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