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沂蒙沂立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19-0000183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11-0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11-05 | ||
标 题: | 沂水县沂蒙沂立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做出:1、没收违法所得340.00元;2、罚款99000.00元(玖万玖仟元整),罚没款合计99340.00元(玖万玖仟叁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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