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372号临沂杰士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早餐饼干产品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03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
标 题: |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372号临沂杰士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早餐饼干产品案 |
临沂杰士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早餐饼干产品案
当事人存在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早餐饼干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2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372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共计138000.00元(壹拾叁万捌仟元正);
2、没收违法所得415.00元(肆佰壹拾伍元整);
罚没款共计:138415.00元(壹拾叁万捌仟肆佰壹拾伍元整)。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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