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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267号沂水县崔家峪镇一品香煎饼店未依法建立并执行查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留存进货票据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1-0000247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9-1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9-16
标       题: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267号沂水县崔家峪镇一品香煎饼店未依法建立并执行查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留存进货票据案

沂水县崔家峪镇一品香煎饼店未依法建立并执行查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留存进货票据

 

当事人存在未依法建立并执行查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留存进货票据违法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十二之规定, 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四十四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91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2021〕267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850元。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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