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115号沂水县召连油条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油条)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129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
标 题: |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115号沂水县召连油条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油条)案 |
沂水县召连油条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油条)案
当事人存在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油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115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0元。
2.罚款12500元。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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