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全县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0-0000230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4-30 | ||
标 题: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全县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全县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0 年全县化妆品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四个最严”要求为导向,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为抓手,以完善化妆品监管制度体系、加强法规宣贯为重点,以风险防控为主线,不断提升化妆品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专项整治、不良件反应监测、社会宣传等工作,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公众用妆安全。
一、 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实施
(一)强化开展《条例》宣传培训。围绕省、市局宣贯要求,组织开展全县监管人员的培训,积极探索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实现全县化妆品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围绕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知法、懂法、守法;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要将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制度作为当前化妆品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入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结合监管事权和本辖区实际,制定《条例》落实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切实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
二、 持续强化风险防控严密有效
(三)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监管所要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保证检查频次,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年内不少于一次日常监督检查,力求做到全覆盖、无缝隙;二是保证检查质量,检查中要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记走马观花,敷衍了事;三是保证问题处置到位,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一定要追根溯源、根据违法情节和程度,公平公正作出处理决定并确保惩处到位。
(四)完善监管档案及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监管监管相对人档案信息,做到档案内容完整规范,数据信息及时更新。确保我县化妆品经营企业“一户一档”内容准确,监管信息完备。
(五)探索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通过推行化妆品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有力保障化妆品经营规范有序,推动化妆品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务规范,确保人民群众使用化妆品安全有效。以 A(诚信)、B(基本诚信)、C(失信)、D(严重失信)等级划分确定日常巡查监管的频次,在信用等级为 1 年的有效期内,如果化妆品经营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视其严重程度下调信用等级,被降级的经营单位在有效期内不再上调信用等级。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基层化妆品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县局将对各市场监管所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及基层化妆品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六)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根据市局抽检计划要求,协助市局做好化妆品抽检工作。持续加强对婴幼儿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品种、集中交易市场、美容美发单位和网络经营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抽检力度,对上一年度抽检不合格产品开展跟踪抽检,对发现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七)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开展主动监测,重点关注婴幼儿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不良反应监测信息上报单位的指导培训,不断提高风险信号监测能力,保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并持续提高报告质量。加强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方面系统性、区域性、敏感性风险。
三、保持严打重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八)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巩固《问政山东》曝光问题整改成果,深入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违法生产销售化妆品行为;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化妆品专项整治计划方案,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大飞行检查、随机抽查和问题处置力度。各监管所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对美容美发单位、酒店宾馆、集中交易市场、网络经营等高风险区域的专项检查,着重在有无自制产品、三无产品及虚假广告宣传等方面进行整治,有效遏制非法产品及劣质产品在市场经营销售,从而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九)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加大检查问题公开曝光力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抽检结果等行政执法信息,形成强大震慑。加强监督检查与稽查执法的衔接,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非法添加、生产经营假冒化妆品等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推动综合治理协同高效
(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组织开展2020 年全县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安全用妆意识,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化妆品功效;各监管所要注重化妆品日常科普宣传工作,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根据季节、用户人群等因素开展专题性、季节性科普宣传,提升科普宣传实效。
(十一)推动化妆品监管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监管协作机制的重要作用,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化妆品安全治理。及时开展重点政策的宣传解读,综合运用政府网站、公众号、化妆品监管APP 等信息平台,提升政策传播实效。在企业培训、管理教育、科普宣传、舆情应对等方面,积极引入行业协会、媒体和企业力量;发挥专家作用,为风险评估、风险预警、舆情应对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发挥好公众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