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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1-0000546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3-1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3-17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

 

 

 

山东省药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

 

 定代表人/负责 

 

      

 

联系电话

 

序号

检查重点内容

发现问题

1

是否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 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管理。

 

2

是否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工作,每年向药监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3

是否定期组织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 培训,建立培训档案。是否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   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4

购进药品是否查验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 资质,相关资质档案齐全,采购记录内容完整。

 

 

5

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对购进药品逐批验收,建立包括药品通用名称、生产 厂商、规格、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 购进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的验收记录。

 

6

储存药品是否有专用场所和设施、设备。需在急诊室、病区护士站临时存放药品的, 是否配备符合药品存放条件的专柜。

 

 

7

是否制定并执行药品保管、养护制度,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设施。避光、通风设   备;配置空调、冰箱、温湿度计等温湿调控及测量设备;安全用电照明设备;采取防 潮、防火、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措施。

 

 

8

药库是否划分区域,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区为绿色、待验药品区黄色,不合格药  品单独存放,区域红色)。是否按照剂型或用途要求分类存放;药品与医疗器械等非药 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中药材、中药饮片、拆零药品等是否分开存放。

 

9

是否对库存药品和陈列药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对过期、污染或变 质等不合格药品,是否应按规定及时处理。

 

 

10

是否建立最小包装药品拆零调配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可追溯。药品拆零是否有裸 手直接接触片剂、胶囊等无包装药品的行为;调配、拆零场所是否定期清洁消毒,保 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药品拆零操作、记录是否规范。

 

 


11

是否建立覆盖药品购进、储存、调配、使用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电子管理系统,实现药 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

 

12

是否加强对使用药品的质量监测;发现假药、劣药、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是否立 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保管,及时向所在地药监部门报告。

 

 

 

检查处 理意见

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处 理意见如下:

□1、涉嫌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责令你单位于          日前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在以后严格依法经营使用。

□3、整改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报告报        市场监督管理局。

□4、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组织跟踪检查。

被检查单位意见:

检查人员:

签名:

(公章)         

 

 

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归入药品使用单位监管档案,一份由被检查单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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