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4-000012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2-2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编号:
被检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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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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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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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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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或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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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次数 |
本年度第 次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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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检查( 69 )项,其中重点项( 27)项,一般项(42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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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发现不符合项( )项,其中: 重点项( )项,项目序号分别是( ); 一般项( )项,项目序号分别是( )。 结果处理: □通过检查 □责令整改 □调查处理 说明(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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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被检查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年 月 日(章) |
填表说明
1.编号:由四位年度号+1位要点表序号+六位流水号组成,如2022-1-000001。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环节对应的要点表序号分别为“1、2、3”。
2.被检查单位名称: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书上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
3.地址: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书上载明的生产经营地址。
4.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许可证编号或备案编号: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书上载明的内容一致。如果检查对象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填写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并隐藏身份证号码中第11位到第14位的数字,以“****”替代。
6.检查次数:填写本次检查属于本年度对企业开展的监督检查的次数。
7.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应为两名或两名以上,正确勾选采用的监督检查方式与依据的检查要点表。每次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体系检查应当覆盖全部检查项目,飞行检查可以针对问题线索确定部分项目进行检查。体系检查也可依据市场监管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体系检查要点表或指南。
8.检查结果:填写发现的不符合项目数量,包括重点项和一般项,并按照依据的《检查要点表》注明不符合项的项目序号。
9.结果处理:对未发现不符合项的,勾选“通过检查”一栏;对发现不符合项,但情节显著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勾选“责令整改”一栏;对发现不符合项,影响食品安全的,勾选“调查处理”一栏。
10.说明:逐项描述发现的问题并详细记录处置措施,可附页。
1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反馈企业,一份留存,一份用于张贴公布。
说明(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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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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