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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全县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计划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3-000021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3-2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全县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计划

2023年全县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年度工作部署和《2023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范风险,用好监督检查手段,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底线。

二、监督检查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实施全覆盖检查,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生产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重点内容实施全项检查。

(一)重点监管企业

1.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

2.因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

3.2022年度被举报投诉以及及舆情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

4.2022年度监督检查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2022 年度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中检出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小作坊。

5.食品生产示范企业。

(二)重点监管品种

1.肉制品

2.乳制品

3.婴幼儿辅助食品

4.糕点

5.饼干

6.炒货食品和坚果制品

7.蔬菜制品

8.食用油

9.食品添加剂

10.桶(瓶)装饮用水

11.粮食加工品

12.预制食品、清真食品

(三)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五清”管理。

2.企业原材料采购、进货查验及储存管理。

3.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合规性及关键控制点管控。

4.标签标识合法合规情况。

5.超范围超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情况以及“三定三查一检”落实情况。

6.“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落实情况。

三、监管工作要点

(一)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贯彻实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大中型企业任命食品安全总监、适量配备食品安全员,帮促小微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完善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指导企业完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

2.持续开展“三标”行动。优化“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行动推进措施,推动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三标”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生产。

3.加强“山东食链”推广应用。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山东食链”进行追溯管理,鼓励自建追溯系统企业通过端口对接或批量导入方式上传追溯信息。

4.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培训。通过 “云课堂”等多种形式,分类分期对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二)强化食品生产风险防控

5.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动态分析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监管数据,评估潜在的区域性、行业性风险,组织跟进监管,及时消除隐患。

6.建立健全“三张清单”。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开展企业基础风险调查和动态风险排查,建立企业、区域、品种的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企业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7.加强区域性风险治理。根据区域性风险清单,对饼干、糕点、炒货食品和坚果制品、食糖、桶装饮用水、蔬菜制品等区域性风险开展专项治理,严防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8.加强重点问题治理。组织对 2022 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开展“回头看”。加强糕点、饼干、炒货等重点食品风险防控。持续推进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治理,指导企业建立“三定三查一检”制度,从源头防控“两超”。组织对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

(三)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9.扎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评定企业风险等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全覆盖监管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闭环管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持续合规。

10.加强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对乳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食品,以及监督抽检不合格、高风险等级等重点企业,组织开展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加强月饼、粽子、酒类、茶叶等企业食品包装监督检查。

11.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宣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动标准贯彻实施。积极推进小作坊园区建设,培育“精特美”优质地方特色食品品牌。

(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2.推动实施先进管理体系。鼓励并督促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先进管理体系,重点推动大中型企业,提升企业食品安全水平。

13.帮扶企业规范提升。以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小作坊为重点,组织食品安全专家进企业、进作坊,帮助规范提升。

14.完成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总结提升行动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措施,提高乳制品、肉制品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5.督促冷冻饮品企业开展提升行动。按照生产卫生规范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改造或者新建车间,合理划分作业区,更新生产设备设施,确保生产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四、监督检查方式

(一)日常监督检查。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采取月报告制度,每月27日前向县局报告检查工作进度。

(二)飞行检查。结合“双随机”检查,针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及线索,经综合研判后开展有因检查。针对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发现的线索开展督导检查。

(三)体系检查。对2022年度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的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体系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检查责任。各监管所、执法中队要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及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监督检查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做到重点突出,频次均衡,确保2023年底前全部企业至少覆盖一次,风险较高的企业适当提高监督检查频次。

(二)规范检查流程。检查原则上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及时录入“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并向被检查对象明确整改要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均要录入省局食品日常监管系统,并实现与检查计划的关联,积极推进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风险分析、预警、管理模型,构建“严管”加“巧管”的智慧监管新局面。

(三)聚焦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要注重问题发现率,检查发现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立案查处。建立检查问题台账,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销号处理。

(四)实行通报机制。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汇总,每半年一通报。市局将检查结果作为对各县区食品安全评议重要依据。

(五)严明检查纪律。检查人员应具有执法资格,亮证检查,严格执行工作保密纪律。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廉政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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