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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1-0000493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1-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1-06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编号: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许可证编号

 

检查次数

本年度第    次检查

检查内容: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检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于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按照要点表开展,共检查了(    )项内容;其中:

重点项(   )项,项目序号分别是(                                  ),

发现问题(  )项,项目序号分别是(                                 );

一般项(   )项,项目序号分别是(                                  ),

发现问题(  )项,项目序号分别是(                                  )。

检查结果: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结果处理: □通过     □书面限期整改 □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说明(可附页)

 

 

 

 

 

 

 

 

 

 

 

 

执法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意见:

 

法人或负责人:

   日(章)


填表说明:

1.编号:由四位年度号+1位要点表序号+六位流水号组成,如2016-1-000001。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生产各环节对应的要点表序号分别为“1234”

2.名称: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

3.地址: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载明的生产经营地址。

4.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许可证编号: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载明的内容一致。如果检查对象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填写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并隐藏身份证号码中第11位到第14位的数字,以“****”替代。

6.检查次数:填写本次检查属于本年度对企业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的次数。

7.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应为两名或两名以上,应明确检查对应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8.检查结果:根据检查情况,未发现问题选符合,发现小于8(含)一般项存在问题选基本符合。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或1(含)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选不符合。

9.结果处理: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结果为符合的,说明中可不填写内容,结果为基本符合的,选书面限期整改;结果为不符合的,选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结果处理所使用的相应文书应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知》(食药监稽〔201464号)所附执法文书。

10.说明:对发现问题及处置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可附页。

1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用于现场公示,一份反馈企业,一份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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