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033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0-03-26 | |
标 题: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现将《2020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
2020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围绕抓重点、抓弱项、抓联动的总体工作思路,稳步推进省市局相关工作,不断提升食品流通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市场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持证经营,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入市销售,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二、落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贯。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以及食品销售者责任清单的宣传指导,强化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销售者等经营主体培训教育,明晰责任义务。加强对食品经营者法律法规和食品销售者责任清单的宣传指导,切实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自查,重点清理“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腐败变质食品。组织开展食品销售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
(三)试点推行食品经营“一网通”系统。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为重点,按照省局计划试点施行从源头到终端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统。
三、提高风险防控和监管效能
(四)加快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管。全面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将风险分级工作全部录入《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日常监管模块,于2020年7月底实现获证食品销售者100%风险分级管理目标。针对检查、抽检、舆情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风险开展风险会商,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五)提高检查督查规范化水平。落实总局《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指南(试行)》,加强对各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研究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流程,结合风险防控、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有因检查,形成工作闭环。
四、管控食品销售主渠道
(六)实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提升行动。按照省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提升标准,持续对已创建的规范化农贸市场的跟踪检查,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强化索证索票工作,持续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
(七)持续开展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严格创建标准要求,突出创建工作重点;加强对已创建规范化农贸市场的跟踪检查,对不能持续保持创建标准要求的,及时报省局取消命名。
(八)实施超市规范提升行动。开展超市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根据省局示范超市创建统一部署,深化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组织开展食品超市向社会自我承诺活动。此外,结合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规范超市食品经营行为。
五、强化重点监管
(九)保障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认真落实《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巩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成效,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销售承诺和风险警示制度,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检查,重点整治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开展监督抽检,结合检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将“辣条”类食品纳入抽检范围,对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菌落总数等进行重点检测。
(十)强化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修改完善农村市场食品销售风险清单,重点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供货商监管,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深入排查和治理农村市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严查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加大畜禽水产品监管力度。针对畜禽肉、水产品非法使用禁用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查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配合畜牧兽医等部门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生猪产品经营者落实“两证一报告”制度。
(十二)深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深化鸡蛋“双证制”试点,扩大试行主体范围。做好与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协调配合,围绕试行品类,有序推进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六、加强能力建设
(十三)提升监管业务能力。针对食品流通监管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立足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水平。
(十四)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建设。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为重点,在全县开展快检不少于20万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