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19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5-21 | ||
标 题: | 关于印发《“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
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根据省、市局《“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8日
“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餐饮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动力,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网红餐厅”,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餐饮质量安全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订单量大、评分靠前、人气排名靠前及新媒体平台上群众关注度高的“网红餐厅”,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自查,严格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对“网红餐厅”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公开承诺、原料进货查验、餐食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厨环境卫生、制止餐饮浪费、禁止经营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经营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引导消费者选择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网红餐厅”就餐。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网红餐厅”存在未取得经营许可,使用来源不明和超过保质期限等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该立案的一律立案,该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能够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1年5月20日前)。各乡镇监管所以“网红餐厅”为重点单位,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公开承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餐饮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制止餐饮浪费、禁止经营野生动物和长江渔获物菜品等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进一步提升餐饮业态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监督检查(2021年5月至10月)。结合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辖区内的“网红餐厅”,如“网红”学校食堂、火锅店、烧烤店、饮品店、小吃店等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家。检查结果采用“红黑榜”或其他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直播活动(2021年5月至10月)。聚焦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点行为、重点品种,采取“视频+图文”直播形式公开对“网红餐厅”的监督检查过程。开展直播活动次数不少于每月1次,市局将每个月确定1个主题,会同1个县区一同开展活动。
(四)强化社会共治(2021年5月至10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消费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对“网红餐厅”等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实地监督检查。邀请新闻媒体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回头看”跟踪报道,督促整改落实。
(五)加强宣传引导(2021年5月至10月)。通过电视、报纸、官方网站、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媒体大力宣传“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充分进行预热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活动中宣传直播情况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活动后宣传“回头看”情况和消费者反响,引导“网红餐厅”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系统内外宣传资源,在全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重要时段,大力宣传“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是今年党史学习教育中,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向百姓展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果的重要窗口,省局和市局均根据要求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精心细化活动方案,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及时研判舆论走向,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引导。要积极协调各种宣传资源宣传“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成效,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活动,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引导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择优就餐。及时回应网上关切,解疑释惑,正向引导,充分提高活动的影响力。
(三)及时报送情况。及时总结“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各监管所将好经验、好做法于11月1日前报送县局餐饮科公务邮,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工作成效(要可量化、可评判、可感知)、典型案例等。5月至10月的每月22日前,报送餐厅“红黑榜”前五名(详见附件),省、市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附件:餐厅“红黑榜”统计表
附件
餐厅“红黑榜”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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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时间: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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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单 |
后十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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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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