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沂水县月澜湾中心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沂发改〔2025〕50号
镇兴(沂水)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临发改成本〔2022〕370号)等法律和有关规定,现将沂水县月澜湾中心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车型、收费时段和标准
标准
车型 |
收费标准 |
白天 7:00(含)-20:00 |
夜间 20:00(含)-7:00 |
小型汽车 |
2.0元/小时 |
1.5元/小时 |
收费标准有关事项: 1、停车1小时以内免费;24小时内停车服务收费不超过20元,计次周期为24小时,超出后累次计费。 2、非跨时段停车计费时,在享受免费停车时间后,开始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时,停车不足30分钟(含),按1小时半价收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含)的,按1小时标准收费;超过1小时,扣除整数计费单位后,剩余时间不足30分钟(含)按1小时半价计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含)按1小时计费。 3、跨时段停车计费时,实行白天、夜间分别计费。车辆停放后,只享受一次免费停车时间;在享受免费停车时间后,需跨时段分别计费时,时段内剩余计费时间不足30分钟(含),按1小时半价计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含),按1小时计费;下一时段从0分钟开始计费。 |
二、其它事项
1、该区域原则上用于停放小型汽车。小型车指小轿车、城市SUV、面包车等悬挂蓝色、绿色、黑色牌照的燃油汽车、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车。
2、军车、警车以及其他喷有统一标识的公务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抢险、救灾、救护等车辆免收停车费。残疾人专用车辆凭有效证件免费。
三、其它要求
1、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通过公示牌等形式公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2、加强收费人员管理培训。收费过程中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释,应免尽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发生乱收费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下浮不限,自2025年7月5日起执行,试行1年,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报批。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