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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4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6-14
发文字号: 沂应急发〔2024〕21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应急局关于注销山东宏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1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应急发〔202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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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应急局

关于注销山东宏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沂应急发〔2024〕21号


许家湖镇应急办,各有关单位:

山东宏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艇东)因不再经营危险化学品,向我局申请注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的许可证证书编号:鲁临(沂水)危化经〔2023〕100095号,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的许可证证书编号:鲁临危化经〔2023〕132060号)。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依法予以注销。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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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政策联系人:李玉兵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539-221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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