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天上王城景区门票价格、游览场所票价和交通服务价格的批复
沂发改〔2024〕42号
山东山水沂蒙旅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东山水沂蒙旅游有限公司有关门票价格调整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3〕964号)、《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继续执行原标准,现明确如下:
一、天上王城景区门票价格80元/张。
二、景区内游览场所地下冰宫46元/张、天河飞渡票价30元/张。
三、索道票价单程40元/张,往返70元/张。
四、景区门票价格、内部游览场所票价和交通服务价格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景区门票与内部游览场所可实行联票优惠(联票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票价之和),由消费者自由选择;联票优惠幅度由经营者自行确定。景区不得将门票、相关游览服务项目强制捆绑销售。
五、要严格落实对特殊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对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现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遗属包括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或扶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军队退休的干部、军士(士官);消防救援人员免收门票费;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免收门票费;6周岁(不含)至18周岁(含)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
景区可在以上基础上,自主扩大优惠范围。国家、省、市、县出台新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后,要按照新政策执行。
六、接到批复后,应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景区门票价格、内部游览场所票价和交通服务价格及优惠办法。
七、本通知2024年5月18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17日,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报批。批复日前价格按原批准文件执行。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