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建字〔2024〕3号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沿街楼出租的申请
财政局:
我单位在北家属院(中心医院西)有6间二层沿街楼,建筑面积446㎡,一直处于租赁状态,合同约定,租赁期3年,上述房屋租赁期已到,为保证及时出租,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特申请对以上房屋租赁价值进行评估,并按照程序进行出租。
以上申请,请批复。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3日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联系人:郑金明
现场解答地址:正阳路9号
联系电话:0539-225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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