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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4-000004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1-23
发文字号: 沂建字〔2024〕3号 公文类型: 请示
标      题: 关于沿街楼出租的申请
发布日期: 2024-01-2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建字〔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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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沿街楼出租的申请

沂建字〔2024〕3号


财政局:

我单位在北家属院(中心医院西)有6间二层沿街楼,建筑面积446㎡,一直处于租赁状态,合同约定,租赁期3年,上述房屋租赁期已到,为保证及时出租,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特申请对以上房屋租赁价值进行评估,并按照程序进行出租。

以上申请,请批复。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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