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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4-000003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2-18
发文字号: 沂综执发〔2024〕2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1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综执发〔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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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沂综执发〔2024〕2号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共沂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沂水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沂法委发〔2022〕1号)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公开等一系列制度,公示权利事项和权力清单1500余项。完成下放乡镇(街道)权力事项,组织人员梳理相关制度、规范和自由裁量权等法制资料,印制汇编。完成自然资源、水利、文旅、粮食等专业执法的派驻执法。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提升活动,不断完善规范案审会程序,专业律师和公职律师依托各自优势,参与提出法律建议,参与指导一线执法和参加复议、诉讼案件,实现同频共振。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集中整治取得初步成效。工作中坚持“柔性执法、疏堵结合”的原则和“721工作法”,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店外经营、油烟扰民、乱停乱放等重点问题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有效解决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以实际行动擦亮民生幸福“底色”。坚持疏堵结合,合理设置临时便民市场摊点群,便民服务点,划定范围,限定数量,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整洁有序、不影响交通,实现“道路交通更顺畅、周边环境更整洁、商贩利益有保障”的“三赢”目标。

(三)规范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全市城管系统“强本领、优服务、提形象”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完善基础设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制定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常态化练兵实施方案,推行“执勤前点名讲训、执勤中整队肃形、执勤后点评总结”流程,进一步规范着装、规范言行举止、整肃队容风纪。扎实开展城管执法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将条件相对成熟的沂城街道中队等7处中队打造基层规范化中队。

(四)持续深化普法宣传。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复议法》、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强化执法队伍法治素养。结合广播电视、微信、入村、入社区、现场宣传等模式,加大了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

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筹划,将全局业务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推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有效落实。带头参加“城管进社区”“城管联企业”“送法进企业”“以案释法”等活动,推动服务、管理、执法下沉社区网格。坚持疏堵结合,积极引导推动设立便民摊点群、便民服务点及“三修一配”点等便民设施。

(二)认真对标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任务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深入基层一线对市容市貌、绿化管养等与群众紧密相连的民生问题进行调研,研究提出加快推动城市管理发展的思路举措,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短板弱项。认真抓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强化执法队伍法治素养。

(三)带头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研究解决综合执法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认真落实出庭应诉制度。

(四)倡导坚持“柔性执法、疏堵结合”的原则和“721工作法”,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店外经营、油烟扰民、乱停乱放等重点问题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有效解决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

(五)严格落实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的情形。

三、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有力有序推进行政执法领域规范提升。认真贯彻执行市城管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定(试行)》,准确把握“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等具体情形和适用范围,学好用好“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坚持“不罚告诫”和教育管理并重,为执法中队印制配发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告诫书等法律文书,规范完善不予行政处罚类执法档案,有力强化了执法告诫威慑,增强了执法监管成效。

(二)充分发挥专家律师“两支队伍”功能作用。在全局范围内培养组建“执法专家人才库”,工作中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拓展律师驻队工作,除代理诉讼、复议案件等法治业务外,加大协助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参与度,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书以及参与法制决策、法制审核工作。

(三)常态推进学法、考法、释法“三位一体”。扎实开展执法技能练兵比武,采取案卷评查、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学法用法规范化水平。以“月学季考”活动为载体,每月按计划组织法律法规学习,每季度组织法律学习考试,对成绩优异的纳入推优表彰,多次成绩不合格的进行约谈、调岗。围绕解决执法办案基本程序和法律文书不规范等现实问题,分批开展法制业务轮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观念树立不牢,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思维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权责理顺不到位。三是对执法案件督办、重点工作推进强度不够。四是执法效能有待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法治培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示批示精神要求,深化“讲故事、学理论”活动,持续发挥城管系统“强优提”作用,分季度分批次组织开展全系统业务骨干学习培训。通过案件“释法”、案卷评查等方式,推进全员学法用法。积极用好廉政谈话、廉政警示等活动,发挥廉政教育阵地作用,筑牢底线意识。

(二)加强对执法队伍管理。以当前正在开展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牵引,进一步加强督查,用好督导利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用有力督导促有效整改。坚持活动推进和工作成效相结合,既看工作的态度、决心和状态,更看工作成效,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以整顿常态长效推动作风长管长严。

(三)进一步理顺权责分工。紧盯“权责不对等、衔接不顺畅、落实不到位、力量不充足”等现实问题,主动对接机构编制、司法、人社等职能部门,谋求政策支持。强化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增强监管、执法合力。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健全完善协作机制。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各乡镇“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监管执法体系模式,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积极统筹乡镇辖区内的执法力量,探索开展联合执法的运行模式。

(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按照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安排,以“清廉机关”建设为载体,将执法人员作风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深化专项整改结果运用,坚持“督在平时、纠在日常”。借助党员干部“双报到”、“城管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开展跟班执法,发现问题、立即指出、当场改正。充分发挥廉政教育警示作用,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推动全系统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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