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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09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4-07
发文字号: 沂应急发〔2024〕14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1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应急发〔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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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应急发〔2024〕14号


各乡镇(街道)应急办: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县应急局组织制定了《沂水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沂水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沂水县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

沂水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根据《临沂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沂水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结合全县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巩固深化全县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成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排查整治体系、监管执法体系、源头治理体系、责任落实体系,进一步提高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能力水平,进一步夯实化工产业、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实现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强力实施企业主体责任量化提升工程。紧紧围绕基础保障“四到位”、重点环节“五从严”、失管失责“六必究”,督促企业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8类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编制指南,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内部考核奖惩机制,明确标准、方法和奖惩措施,严格岗位责任制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点评”,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依据应急管理部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严格定级组织和评审过程把关,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定级与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024年年底前,推动全县涉及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通过省级二级标准化评审;2025年年底前,推动全县涉及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通过省级二级标准化评审;2024年年底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加油站除外)、涉及重点监管工艺的化工企业、涉及危化品的化工规模以上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定级。

3.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按照《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估指南》和《TCAWS 0008-2023企业安全文化星级建设测评规范》,培育典型示范企业,指导、规范、引领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实行量化评估,一体化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4.深入开展企业“三基”“三律”落实落细活动。按照《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三基”“三律”工作指南》,指导规范企业抓基层、打基础、练基本功,抓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和工艺纪律。积极培育县级典型示范企业,配合做好市级典型示范企业称号培育,引领带动所有企业抓好“三基三律”,打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最后一公里”。

(二)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5.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坚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试行)》,每年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和若干次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线上巡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健全高危细分领域风险管控和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组织过氧化氢、煤制合成氨、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企业自查自改,2024年年底前完成企业诊断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严密防控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每年开展新增老旧装置排查、风险评估和“一装置一策”整改,推动建立老旧装置安全运行技术保障体系。2025年年底前,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全部整改销号;2026年年底前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压力容器管线等重点设施对标完成改造提升。

6.开展油气储存和液化烃储罐区安全专项治理。组织油气储存企业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开展自查自改,开展专项检查。鼓励企业聘请外部高水平专家参与,确保评估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新建储罐区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推动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液化烃储罐区、常压储罐实施改造提升。加强先进适用装备配备与技术研究,提升大型储罐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7.开展烟花爆竹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2024年年底前,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许可“回头看”,对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 50161—2022),核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推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自愿自主连锁经营模式,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提升经营安全管理水平。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全面摸排非法违法“小化工”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对非法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充分利用大数据监控、网格化管理和群众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定期研判分析,及时打击清理。

(三)持续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

8.精准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指南》,细化完善判定方法、范围和标准依据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带队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分为静态(设备、周边安全间距等)和动态(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两类,2024年年底前,彻底消除静态重大隐患、大幅压减动态重大隐患。将高危作业场所超过10人(含10人)的,参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治,指导督促企业进一步细化落实高危作业场所人员数量限制管控措施,健全完善人员自动定位、智能视频监控等信息化系统,对人员数量超限情形自动预警、及时处置。

9.深化特殊作业和承包商作业安全风险管控。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检维修作业、带压密封、带压开孔和承包商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化工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等安全管理规范,严格落实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两禁止、一严控”要求。推动企业有效运行特殊作业信息化审批和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高效精准管控安全风险。

10.深化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排查整治。按照《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提高危险化学品泄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加强设备完好性管理,开展预防性维修,杜绝装置设备带“病”运行问题。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1.开展安全许可审批复核。2024年年底前,配合市应急局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审查,对2021年以来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和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现场复核,深入排查整改安全许可审批程序不规范、安全生产条件把关不严等问题,严肃查处未批先建、人员资质不达标、安全距离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12.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格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新建项目不予安全生产许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山东省淘汰落后化工技术和装备目录,分期分批淘汰一批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停产整顿一批风险隐患突出、人员素质较差的企业,倒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五)提升化工园区整体安全水平

13.持续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沂水庐山化工产业园要围绕“十有两禁”工作主线,深入推进“一园一策”整治提升,2024年4月底前,建成并运行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2024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封闭化管理,巩固较低安全风险等级。

14.加快化工园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建设。按照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总体方案》要求,2024年6月底前,沂水庐山化工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能顺利通过上级验收,提升园区整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六)加快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5.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采取典型示范引路、专家指导服务、改造成效评估等措施,强力推进安全技术改造。2024年5月底前,具有爆炸风险化工装置及设施的人员损伤范围内实现无人化操作;2024年12月底前,涉及的物料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中毒窒息危险性等并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高危作业场所基本实现无人化操作。2024年12月底前,氯化、重氮化工艺装置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在线检测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试点拓展应用场景,2026年年底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仓库等重点装置设施基本完成智能巡检应用工作。

16.全面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按照山东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装备目录,指导企业积极采用精细化工自动灌装和紧急切断系统等先进安全技术装备。2025年年底前,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危险度3级及以上的其他高危工艺企业全部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先进技术装备。

(七)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7.深化应用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数字化管控系统。提升系统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深化企业特殊作业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人员自动定位、智能视频监控等系统应用,2025年6月底前,推动所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艺装置、重点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素监测监控数据接入数字化管控系统,确保信息化系统管用好用实用。

18.巩固深化拓展信息化技术应用场景。2024年年底前,巩固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应用,推动涉及高危工艺的化工企业建成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持续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拓展安全教育培训、承包商管理、变更管理、设备完整性管理等应用场景,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八)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19.建立分级分类监管长效机制。落实《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评估分级指南(试行)》,组织企业每年聘请高水平专家队伍开展一次对标自评,推动风险管理、安全操作、设备完好性管理、作业许可等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能力提升。2026年年底前,指导督促80%以上的企业达到“蓝”色、“黄”色等级。落实动态评估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按照“夯实巩固蓝色、规范提升黄色、帮扶管控橙色、整治淘汰红色”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精细化分类监管,对“红”色等级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橙”色等级企业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执法检查,并派员进行指导帮扶,对“黄、蓝”色等级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或“四不两直”抽查检查。

20.全面提升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严密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年度再培训,着力提升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领导力。2024年年底前,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重点对象全覆盖、高质量培训。2026年年底前,组织对全县(含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实施全覆盖培训。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落实化工园区实训基地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运营标准规范体系,严格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要将全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深化和巩固,统筹谋划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分两个阶段推进实施。2025年6月底前,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基本完成治本攻坚重点任务;2026年年底前,巩固提升化工整治专项行动成效,全面完成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

(二)强化支撑保障。要结合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和“两人一企”常态化驻点监督工作的作用,引导支持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三)强化监管执法。要持续开展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监管执法,组织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025年年底前实现一轮全覆盖执法检查。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实施精准执法,提升行政处罚效能,避免出现“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强化事故调查追责问责,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冲击人民安全感的事故以及瞒报谎报事故,按规定提级调查。

(四)抓好督导落实。要加强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认真学习研究市对县考核方案中有关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细则,对照考核标准落实好相关工作。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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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科

政策联系人:高瑞营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539-226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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