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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4-00001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4-16
发文字号: 沂人社发〔2024〕11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人社发〔202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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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沂人社发〔2024〕11号


各乡镇(街道),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4年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2024年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两会”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按照“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的要求,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重点,统筹推进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行风建设等工作,驰而不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以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为现代化强县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坚决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健全特色就业优先政策体系,确保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贯彻落实意见落地见效。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标志性项目,持续推进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落实好新一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200人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二)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实施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计划,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确保全年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上年水平。深入实施“社区微业”三年行动、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等行动,新设城乡公益性岗位1455个以上,兜底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就业。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集成改革和新市民乐业行动,持续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开展“鲁力同心”农民工服务保障系列活动,打造产业、就业、创业、职业、乐业“五业联动”城乡就业融合发展新模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三)积极打造创业强县。配合全市开展“创业沂蒙”行动(2024-202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力度,提升政策享受便利度。优先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农民等重点群体创业。优化全方位创业服务,贯彻落实市级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创业指导交流、创业义诊进基层、创业典型选树等活动,做好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绩效评价,推动全县创业载体规范建设、示范发展,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创业创新大赛。深入实施“归雁工程”,吸引归雁人才100人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四)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积极争创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与本地项目供需对接,鼓励园区入驻企业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积极培育申报新一批全省人力资源服务领军机构和领军人才,完善行业经济运行月度监测机制。全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力争今年新增规上人力资源企业1家。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四进”行动,组织开展“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活动,积极参加全省首届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加强与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依托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持续开展招才引智和创业孵化,争取成功引进一批智力成果、孵化一批创业企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五)提升就业服务质效。开展企业技能培训需求摸排调查,动态调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引导开展齐鲁绿色低碳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九“+”计划,加强就业统计监测,持续开展规模以上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和失业动态监测等多主题数据分析。落实好贯穿全年的公共就业招聘服务活动计划,轮动组织“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会同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区分重点行业产业组织举办专场招聘会,全年力争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20场次。摸清企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积极参加“临沂-名校直通车”活动。加强临沂与济南市、重庆城口、青海海晏等地劳务协作,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好《临沂-城口2024年劳务协作协议》,确保完成年度劳务协作任务。依托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互联互通,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效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二、深化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六)深化社保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待遇项目清理规范,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结束后有关政策,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推动职业年金做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适时适度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政策,持续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开展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做好扩面提标工作。聚焦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深入开展“精准扩面”,促进更多人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职工养老保险,开展扩面资源数据比对分析,推动参保人数稳步增加。根据省市部署安排,适时适度提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水平,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实施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负责)

(八)抓好社保基金管理监督。扎实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落实社保基金管理监督制度,配合省厅、市局开展社保基金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基金管理监督信息化水平,加强人社部金保二期社保基金监管系统和市局开发的社保基金监管系统的使用,提升基金监督效能。(基金监督科、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劳动关系科、工伤保险科配合)

(九)提升经办服务质效。深化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完善省市一体化静默认证平台。从严从紧加强社保经办稽核内控工作。推动“合规教育”常态化,持续组织开展交叉检查、疑点数据核查整改。落实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流程工作,持续推进工伤就医直接结算,不断提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水平。(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负责)

三、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

(十)加大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引育。做好2024年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遴选工作和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工作。落实省柔性引才用才措施,突出项目引领、成效为先,吸引积聚海内外高端人才。继续实施“青年人才集聚沂蒙行动”,全年吸引集聚青年人才5000人以上。创新“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全链条引才活动。实施新一轮“海归英才汇聚计划”。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加大博士后人才引育力度,提升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水平。组织参加2024年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博士后科技服务基层活动,做好博士后政策宣传推介,促进博士后平台和博士后队伍扩容提质。组织开展省政府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推荐工作,选派一批优秀青年人才赴海外留学研修。(专技科、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强化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监管,推进职称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下放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权限。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专技科负责)

(十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创新招聘机制,持续优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强化聘用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质效;推进人事管理工作“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落实省市竞聘上岗实施细则,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做好2024年竞聘上岗工作。健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落实绩效工资监督检查办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常态化开展“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畅通行”活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退休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精神和部署,坚持产教协同,支持引导,大力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沂蒙首席技师和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活动,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聚焦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围绕重点产业链,布局技能人才链。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质量建设年”活动,提升技能人评价质量。完善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指标体系,组织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定期评估。推动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构建纵向可晋升、横向可贯通的立体式发展空间。(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完善乡村人才振兴政策体系,落实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制度。实施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行动、专家服务基层活动,让更多人才汇聚乡村。(专技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人才服务质效。贯彻落实新时代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优化提升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服务,加强“山东惠才卡”持卡人才日常联系,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休假考察和健康疗养等活动。做好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补贴及“来临体验券”发放工作。科学制定专家服务活动计划,推荐申报各级专家服务基地承载项目,推进专家服务基层标准化、常态化。充分发挥表彰奖励正向激励作用,做好各类表彰活动审核推荐、组织实施和政策指导等工作,精准落实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加强创建示范活动管理,提升创建示范活动质效。推进人事考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人事科、人事考试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稳步推进技工学校恢复办学。进一步加大招生力度,计划招生1500人左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教职工量化考核办法,提高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开展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推进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提升教师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比重;优化专业设置,设置11个专业,拟增设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电梯工程技术、多媒体技术五个专业;推进分类教学改革,完善立体教学管理模式,力争实现实训专业一体、理论指导与实践验证相结合的工学一体化教学新模式;与各技师学院搞好合作办学事宜;积极承担各项培训任务,与专业对口的规模以上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以赛促学,承办和参加各类竞赛;争取项目资金,谋划建设公共实训体系。(县技工学校负责)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七)提高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广省级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做好劳务派遣用工年度核验检查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重大矛盾风险。指导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做好县管国有企业薪酬负责人核定工作。(劳动关系科负责)

(十八)深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优化日常执法,实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诚信等级评价等工作,依法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强化数字监管。深化根治欠薪议事协调机制,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非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深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推进年”活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牵头,劳动关系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配合)

(十九)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效。常态化开展普法送法活动,推进重点领域依法规范用工,擦亮“仲裁护薪”服务品牌。引导用人单位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工作流程。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行动,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能。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体化解。持续加大农民工、“三期”女职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权益维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

五、提升人社服务质效

(二十)提升人社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工作,统一业务标准,优化业务办理,加强业务协同,实现更多“一件事”集成服务。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便企业群众创新创业。深入开展“社会保障卡惠享山东行”活动,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发放,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推进12333热线智能化发展。(政策法规科、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一)深入推进“智慧人社”一体化建设。落实数字人社建设行动要求,强化省市县协同,加强业务规划,深化业务梳理,攻坚数据治理,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平台系统开发,开展信创试点应用,打造一体化办理、标准化服务、智能化监管、科学化决策、生态化发展应用场景。落实网络数据安全责任制,强化网络数据安全保障。(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二)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健全完善“分类综合柜员”“吹哨报道”“帮办代办”“好差评”等窗口服务制度,打造统一、便捷、高效的窗口服务模式。加强窗口队伍作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意识。持续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明察暗访”等活动,提升政务热线平台办理质效,巩固“两降一提”百日攻坚成果。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培树“人社知识通”“人社服务标兵”“人社优质服务窗口”等先进典型,打造群众满意人社服务。(政策法规科、党建办按职责分工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六、抓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深入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法治化,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信访办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五)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突出抓好社会稳定风险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六无”平安单位创建等活动,深入抓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平安办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指导开展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抓好新业态安全生产工作,在平台经济中,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负责检查和指导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月子中心)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补贴、建立健全新业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机制等相关政策;抓好所辖人力资源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管等。负责劳动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实施情况的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对生产经营单位接受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从事危险性劳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指导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等。负责落实与实施有关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依法推进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开展工伤预防;负责制定技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办公室、人事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劳动监察、沂水县技工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七)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稳妥处理被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的实效性、感染力。(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八)创新开展新闻宣传调研工作。聚焦人社重要政策、重大改革、重点成效,广泛调动主流媒体、新媒体、商业媒体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加强系统联动,提升宣传质效。规范舆情监测处置机制,落实重大决策事项舆情评估机制,高效做好舆情研判处置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推动信息工作提质增效。围绕人社事业发展重点及难点问题,做好调研及课题研究工作。做好年鉴编纂工作。(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九)提升规划财务工作质效。启动“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编制实施年度人社事业发展计划。积极参与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统计调查。加强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完善预算执行督导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规划财务科负责)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三十)扛牢党建主体责任。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统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为抓手,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固定学习日制度,持续开展“学悟见创”“讲故事、学理论”“组织生活规范月”等活动,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三级联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建办负责)

(三十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着力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制度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切实加强思想管理、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和阵地管理,完善提早发现、及时介入、妥善处置、有效化解的应急处置模式,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党建办负责)

(三十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政治监督,落实谈心谈话、廉政谈话、履职谈话等制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保持重要时间节点廉政提醒、警示教育常态化。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行政执法等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党建办负责)

(三十三)不断推进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宗教中国化方向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每年专题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统战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少于2次。积极开展民主协商,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参政议政、履职尽责,引导党外知识分子积极发挥作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党建办负责)

(三十四)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机关党建、人社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结合“我们的节日”等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配合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强精神力量。(党建办负责)

(三十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统筹谋划,树立鲜明用人导向,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优化提升干部培训质量,不断提高干部队伍专业能力水平。探索落实及时奖励有关政策,从严抓好干部监督管理,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职能运行监管。做好绩效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人事科负责)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联系人办公室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0539-223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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