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沂人社字〔2024〕1号
县委、县政府:
2023年,沂水县人社局紧紧围绕《沂水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确保依法规范行使职权,着力提高人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压实主体职责,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组织配合,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制度。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与就业社保劳动人事人才等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力求决策科学正确。二是加强责任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主要领导主责主抓、亲力亲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示范带动,全局上下自觉践行、狠抓落实,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人社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形成上行下效、齐抓共管格局。三是推进学法用法制度落实,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人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内法规等集中学习2次,组织参加学法用法法治能力测试1次。
(二)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人社服务体验。按照省市县“一链办理”、“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推进落实开办企业、社保缴纳、劳动就业领域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二是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续聘法律专业人士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发挥法律顾问在部门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工作中的参谋作用,为行政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确保人社服务保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服务意识。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按要求编制公示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推进普法责任制,着力提升普法成效。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工作清单,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普及,督促推动各科室、单位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二是开展基层普法工作,加大法治工作宣传力度。开展普法宣传与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单共2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次。参加沂水县广播电视台的“行风热线”节目,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退休待遇调整、高龄补贴、技工学校招生等业务进行政策解读,并现场答复听众电话咨询。多批次送政策进社区进培训,今年以来我局政策宣讲队走进二十多家企业社区进行人社政策宣传,使广大职工群众对人社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四)坚持强化执法,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高温天气下劳动保障监察等专项执法行动,着力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工作,依托全国根治欠薪案件线索平台开展投诉举报专查活动,持续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3周年,开展“依法治欠·安薪沂蒙”普法集中宣传活动。2023年共查处欠薪案件21件,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协调处理案件325件全部办结。共登记12345、网上问政等案件1400余起,追发拖欠工资358万,追发农民工工资涉及金额97.6万元。检查用人单位270余家,涉及劳动者0.88万余人。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上接收欠薪线索共569件,按期办结率100%。我县未发生重大欠薪案件,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市对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取得了满分的好成绩,列第一等第一名。因工作成绩突出,沂水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被评为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集体。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虽然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法治建设基础还不扎实。存在科室、部门之间的职责还不够明晰,工作流程不够顺畅的问题,不利于工作开展,离“一次办好”目标的实现还有一定差距,离人民群众满意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履职执法能力还有不足。工作中存在人少事多、忙业务疏于学法的情况,在落实法定程序、法定时限等方面还有待加强。部分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部分同志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三是普法宣传还有欠缺。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不够及时,活动过于单一。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普法宣传覆盖面不够宽、气氛不够浓,法规学习开展不深入,教育宣传形式比较单一。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注重学习,强化法治工作组织领导。今年来,我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通过学习,自身法治素养得到加强,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也为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作出表率。我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
(二)建章立制,着力法治建设落地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中,我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局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均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应诉方面,2023年我局共接到行政诉讼案件30起、行政复议13起,多年来我局坚持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所有案件应诉材料均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所有诉讼案件都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出庭应诉。
(三)广泛宣传,持续扩大人社政策知晓率。利用“春风行动”招聘会、参加“行风热线”节目等契机,开展普法宣传、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活动。我局多批次送政策进社区进培训,组织政策宣讲队员走进沂城街道武家洼社区、沂水大地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企业社区进行政策宣传。落实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把执法行为、争议处理变成普法宣传的过程,今年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提报典型案例3件次。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被评为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四)规范行政,推进公正文明执法。着力优化服务模式,进一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不断完善“提速办”、“简便办”,持续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切实提高人社业务办事效率。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共进行劳动监察执法活动52批次,检查用人单位298家,批准劳动监察执法立案25起,当年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用人单位1家,实施行政处罚11次均在沂水县政府网站公示,向法院移交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2件,年度罚款16.7万元。因工作成绩突出,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被评为2022年度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集体。
(五)抓好班子,注重完善内部监督。始终坚持“抓班子、管队伍、防风险、强约束”,不断强化局班子领导依法行政意识,2023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活动2次。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相关制度。本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纪受到追究。
三、2024年工作安排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全力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继续深入推进“一链办理”、政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和“综合柜员制”,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规范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凝心聚力、担当作为,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高效化解矛盾,行政执法严格规范。紧盯劳动关系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深化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巩固提升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格局。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和常态监管,加强对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和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监督检查。持续抓好根治欠薪工作,将严重欠薪违法责任主体纳入“黑名单”,降低信用等级,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始终保持治理农民工欠薪高压态势。持续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严格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不断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三是宣传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普法责任。结合人社工作的特点,从群众需求出发,深入宣传人社业务办理流程、维权保障措施等法规政策,重点宣传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进一步提高人社政策的宣传覆盖面,提高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满意度,助力全县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的培训,使每一个工作人员成为精通法规、政策的行家里手,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干部队伍的法治教育,尤其加大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法治学习,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紧抓执法廉政纪律、工作作风不放松,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