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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czj2232113/2024-000006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4-12
发文字号: 沂财办〔2024〕7 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中共沂水县纪委机关 沂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沂水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财办〔2024〕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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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沂水县纪委机关 沂水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财办〔2024〕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2024年县政府重点推进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管理,有效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沂水县纪委机关

沂水县财政局

2024年04月12日


沂水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按照“谁采购、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各责任部门在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清理规范工作中的责任,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力争2024年全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在规模数量和付费金额上压减20%左右。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制度,达到“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讲求绩效”的实际效果,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工作长效开展。

工作内容

(一)清理规范的时间界定和范围: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通过市场化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的服务事项,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所有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二)清理规范的重点:

1.内容的清理规范

(1)是否存在将不属于单位“三定”方案中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的问题;

(2)是否存在将本当由本单位直接履职的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的问题;

(3)是否存在违规将工程类的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变相实施的问题;

(4)是否存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变相用工的问题;

(5)是否存在超越权限延长服务期限的问题;

(6)是否存在“重招标采购、轻履约验收”“一购了之”等问题;

(7)是否存在责任履行不严格,对合同执行情况监管不到位,导致不正确行使委托权力、服务质量不高,造成财政资金浪费、行政效率下降,甚至存在廉政隐患的问题。

2.方式的清理规范

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是否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是否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要求等。

、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4月16日前)。成立由县政府办、纪委监委、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审计局等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财政牵头、纪委监委监督、部门参与的工作体系,4月16日前下发关于沂水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的相关文件。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7日-4月26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按时上报清理规范自查统计表和自查报告(自查汇总表、自查明细表、自查报告附后)。

(三)重点检查阶段(4月27日-6月20日)。梳理汇总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上报的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情况,确定重点检查的单位和方向,组织人员力量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对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监管考核是否落实,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落实。

(四)整改完善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在总结检查情况的基础上,符合上级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针对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建立全流程的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规范各类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服务水平,并研究制定我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的管理。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的重要意义。

2.强化职责分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的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清理规范工作需要适时召集成员单位商议相关事项,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并及时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并落实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3.强化督导问责。要严肃工作纪律,以坚决的态度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清理规范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在清理规范工作过程中,对工作敷衍、拖延不报、故意错报漏报的,将启动问责机制,对发现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处理,以强有力的问责机制督促清理规范工作高效落实。


附件:1.沂水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沂水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清理规范自查汇总表

3.沂水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清理规范自查明细表

4.沂水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参考模版)


附件1


沂水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经研究,决定成立沂水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规范管理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刘洪达 县委常委、副县长

    吕 洋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张希国 县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杨明升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郭一磊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公茂胜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徐而达 县财政局局长

    张海东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武传映 县审计局局长

成 张京其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段会立 县监委委员

    邵明波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

    赵 克 县发展和改革局一级主任科员

    杜明军 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贞祥 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李庆宝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王 超 县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徐而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杜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沂水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清理规范自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名称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预计完成目标 备注
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总数 费用合计(万元) 已支金额(万元) 欠款金额(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总数 费用合计(万元) 已支付金额(万元) 欠款金额(万元) 2024年财政预算金额(万元) 2024年压减第三方机构数量 2024年预计节约资金 (万元)













注:请于4月26日前,将本自查汇总表报送县财政局各归口业务科室,如有疑问请咨询县财政投资评审二室,联络人:杨传伟,联系电话:15263958350、2239137。


附件3


沂水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清理规范自查明细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单位主要负责人:

序号 单位名称 年度 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实施购买文件依据(需提供) 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名称 采购方式 是否签订服务合同 服务期限 财政预算金额(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支付金额(万元) 欠款金额(万元) 备注
1 XXX 2022年 XXX 有/无 XXX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自行采购等 是/否 一次性/1年/2年/3年及以上 XX XX XX XX


...












2023年












...






































注:1.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是指所有通过市场化方式,交由第三方机构(人员)承担的服务事项,并向其支付费用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其中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调查等设计咨询机构:鉴定、检测、检验、测绘、认证、公证等鉴证及技术机构;资产、土地、资源、安全、水资源、水土保持、节能、房产、建设项目价值评估、环境影响、安全生产、地震安全、交通影响、防洪影响等评估机构;会计、审计、法律等服务机构;招投标、政府采购、房屋拆除、拍卖、税务、商事登记、商标注册等代理机构;人力资源、物业、家政服务等介绍组织;

2.采购方式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自行采购等填报;

3.本表应分年度、分购买服务事项的全口径统计;同一服务内容的,不同第三方机构的应分开统计;同一第三方机构的,不同服务内容的也应分开统计;

4.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内容需一并提供实施购买服务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文件依据;

5.各单位请于4月26日前,将自查明细表、文件依据等报送县财政局各归口业务科室,如有疑问请咨询县财政投资评审二室,联络人:杨传伟,联系电话:2239137。


附件4


沂水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参考模版)


一、工作部署安排情况

二、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情况

包括2022年度、2023年度涉及哪些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第三方中介机构名称,资金支付费用等情况...

三、本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工作开展情况:...

取得成效:清理规范不属于“三定方案”职责政府购买服务xx项,应本单位履职政府购买服务的xx项...

2024年清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xx家,节约财政资金xx万元...

四、本单位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及解决措施。

超范围购买服务、履约验收、缺乏建立考核机制及需清理规范本次未清理项目的清理规范计划等等...

五、本单位如何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的及经验做法。

日常监管情况、考核情况、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等等...

六、对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

XXXXXX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财政局

政策联系人杨传伟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黄山路37号

联系电话0539223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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