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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hjbhj2251442/2024-000008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1-15
发文字号: 临环沂发〔2024〕1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关于印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临环沂发〔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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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环沂发〔2024〕1号


各乡镇(街道)环保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根据《沂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沂政办发〔2023〕56号),为进一步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县生态环境系统有效应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沂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明确生态环境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措施,确保各个工作环节衔接紧密、运转良好,对涉及本系统内部工作进行分解和细化,力促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局办公室、大气环境科、法规与标准科、财务与审计科、综合与科技科、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等科室(单位)为成员单位。在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办公室设在大气环境科。

(二)职责及分工

1.全县大气污染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检查,重点抽查企业应急减排清单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督促企业严格依照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采取限停产等减排措施。利用用电量监控系统技术手段,对列入应急减排清单企业的限停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控,同时对废气在线数据异常的企业进行现场调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污或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工业企业。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下午5点前,将当日检查情况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县级及上级环保系统重污染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预警解除后,对本次预警减排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科室: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葛长波

2.应急响应期间的车辆保障。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张在建

3.对超标排污或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案件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局应对重污染天气对外信息发布,新闻媒体沟通及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

责任科室:法规与标准科:

责任人:陈风雷

4.全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和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参加县级及上级环保系统重污染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预警解除后,对预警减排情况进行总结,形成评估报告。

责任科室:大气环境科

责任人:孙树旺

5.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大气违法行为监测取证。

责任科室: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监测科

责任人:蔡其晓

6.对企业废气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测数据的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现场应急核查。每日对列入应急减排清单并安装在线检测系统污染物排放情况与应急响应前进行比对,及时将废气在线数据异常的企业清单报送检查小组各组长,同时发送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问题企业的处理情况形成报告后当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发送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警解除后,对本次预警减排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科室: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污染源在线监控科

责任人:王涛

7.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不定期开展网格化监管随机电话抽查,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进行提醒、约谈、通报。

责任科室:党建科

责任人:黄泽霞

8.其余各科室、单位根据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做好各自相关工作。

三、应急响应流程

当接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同时通知检查小组组长,检查小组各组长立即组织小组成员开展督导检查。

企业减排响应由镇街环保办负责通知到位,企业要按时启动应急响应,按要求落实各自职责。

当接到预警解除信息时,按预警发布的程序通知终止应急响应。

四、检查要求

1.检查小组检查范围:各检查小组组长按照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对所分管中队的辖区进行检查,按照局队合一的要求,统筹安排科室、中队人员,落实好工业源应急减排响应。

2.检查小组检查内容:负责对区域内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见附件2),对应停产、限产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并填写《沂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检查表》(见附件3)。各小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将废气在线数据异常和用电量监控一级报警企业作为重点,当日完成每家问题企业的检查,检查重点是该企业应急减排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在线数据异常或用电量监控一级报警的原因,对不响应、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当日汇总各检查小组检查情况,汇总情况及时发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污染源在线监控科。

3.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后,各检查小组都要处于应急响应状态。工作重点要转移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职责落实上。在部、省、市各级检查(暗访)及县大气办巡查中发现辖区有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工业企业,辖区的检查小组组长要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题汇报,并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造成的影响程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各镇街环保办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日常巡查工作。督促辖区内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未在清单对拒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要第一时间报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相关中队,由相关中队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对落实不到位或虚假减排的企业,一经查实,纳入乡镇考核进行重点帮扶,并全县通报。对列入重点帮扶的企业局相关业务科室要进行重点帮扶、指导。应急响应期间,根据工作需要,每日下午5点前将当日巡查情况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警解除后,对本次预警减排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局各检查小组及时对各乡镇、街道有减排任务的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情况进行评估,对乡镇、街道未发布预警书面通知各自辖区内企业的情况一并评估,评估报告经小组组长审签后,于2日内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名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导检查分工表

   3.沂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检查表


附件1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孔翔扬

副组长:何法淞 虢新利 程明锋 李培云 徐养斌

成 员:李立伟 刘克涛 孔凡圣 葛长波 李春达 张京伟 陈风雷 孙 伟 李文献 王涛(大) 孙树旺 许 庆 江朝红 陈秀增 蔡其晓 王  瑜 解晓敏 郑 林 黄泽霞 王维存 高瑞庆 朱术军 于松华 武 健 闫培航 李 炎 王 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气环境科,孙树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业企业检查分工表


小组 组长 检查范围 职责要求
1 何法淞 经济开发区、龙家圈街道、黄山铺镇、诸葛镇、高庄镇、泉庄镇、夏蔚镇、崔家峪镇 1、检查企业是否接到镇街应急预警通知。2、检查企业是否按照“一企一策”响应操作方案启动应急,相应减排措施是否落实到位。3、检查厂区门口是否设立公示牌,公示牌信息是否更新,减排措施是否与环保部审定后减排措施一致。4、检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5、检查企业是否对厂区内道路和料场(含装卸料过程)采取洒水防扬尘等措施(非冰冻期)。6、检查企业原料、燃料、固废等在堆存、输送过程中是否采取遮盖封闭等“三防”(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措施。7、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2 虢新利 沂城街道、道托镇
3 程明锋 马站镇、杨庄镇、富官庄镇、圈里乡、沙沟镇
4 徐养斌 高桥镇、四十里堡镇
5 刘克涛 许家湖镇、院东头镇

注:按照临环沂发〔2020〕14号文件要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应急执法检查。


附件3


沂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检查表

检查日期:

序号 企业名称 减排措施是否落实 公示牌是否更新 公示牌公开信息与减排措施是否一致 查处情况 企业负责人签字 备注
















































检查人员: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政策联系人孙树旺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东环路18号

联系电话0539-225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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