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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wfwzx2227736/2024-000005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4-19
发文字号: 沂审服发〔2023〕13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9单位关于印发《沂水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现场评审细则》《沂水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现场评审细则》《沂水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现场评审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2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审服发〔20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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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9单位
关于印发《沂水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现场评审细则》《沂水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现场评审细则》《沂水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现场评审细则》的通知

沂审服发〔2023〕13号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教育和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和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鲁教组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的通知》(鲁教监管字〔2022〕2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的通知》(鲁教监管字〔2022〕3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的通知》(鲁教监管字〔2022〕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沂水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现场评审细则》《沂水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现场评审细则》《沂水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现场评审细则》,请参照执行。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

沂水县公安局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沂水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9日



沂水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现场评审细则



培训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审核部门 项目 现场勘查要点 现场情况 结 论 检查人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举办者 举办体育类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法定代表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教育、体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体育类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教育、体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体育类培训机构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方为实际控制人的社会组织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体育类培训机构。 1.举办者为:。2.□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是□否□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教育、体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是□否□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举办体育类培训机构的个人,是□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是□否□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教育、体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是□否□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是□否□联合举办体育类培训机构,是□否□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4.是□否□中小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体育类培训机构。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机构名称 体育类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体育类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机构名称,名称中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词汇,一般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等组成。 培训机构名称:¨营利性是¨否¨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非营利性名称是¨否¨应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开办资金 正式设立时,开办资金(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足额存入机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且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财政性经费不得作为举办者开办资金(注册资本)。以国有资产作为开办资金(注册资本)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 1.开办资金:万¨以货币出资是¨否¨足额存入机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是¨否¨出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且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2.开办资金(注册资本)是¨否¨与培训形式、培训项目、培训规模相适应,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是¨否¨有财政性经费作为举办者开办资金(注册资本)。4.是¨否¨以国有资产作为开办资金(注册资本)的,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场所设置 体育类培训机构应当具有与培训项目、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并取得合法的产权或使用权。以租用场所开办的,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租赁合同(协议)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期限自申请开办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不得与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1.培训场所是¨否¨取得合法的产权或使用权,房屋产权方为:。2.是¨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租赁合同(协议)合同中是¨否¨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期限自申请开办之日起年。3.是¨否¨与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住建部门 场地设置 培训机构不得租用无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的场所,场地应预留安全距离,确保不拥挤、易疏散。体育类培训机构培训场地应当符合安全、质检、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7)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改变原有建筑使用功能的,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简易建筑、临时建筑、危房、地下和半地下建筑,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办学。 1.是¨否¨为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是¨否¨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7)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2.是¨否¨预留安全距离,确保不拥挤、易疏散。3.是¨否¨改变原有建筑使用功能,若改变,是¨否¨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4.是¨否¨使用居民住宅;是¨否¨简易建筑;是¨否¨临时建筑;是¨否¨危房;是¨否¨地下和半地下建筑;是¨否¨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办学;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场地设置 体育类培训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不少于2/3,有场地标准的培训项目(含室外)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人均培训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人均培训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人均培训面积=培训场地总面积/同一时间场上学员人数,培训场地总面积指用于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包括配套服务场所面积)。具备与所开展体育培训运动项目相适应的场地空间。体育类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5层,其中培训对象含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4层。培训对象含有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3层,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有关国家工程技术标准中关于幼儿园儿童用房的有关要求。 1.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平方米,是¨否¨大于等于2/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平方米。2.是¨否¨含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含有3至6岁学龄前儿童,办学场所楼层为层。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体育部门 设备设施 体育类培训机构教学设施设备、器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开展高危体育项目的校外体育培训,体育场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与技术要求。组织或承接竞技比赛的,应配备符合竞赛要求的竞赛场地和设施设备。体育类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寄宿场所。 1.是¨否¨具有与培训类别、培训层次、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器材资料等。2.是¨否¨开展高危体育项目的校外体育培训,体育场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与技术要求。3.是¨否¨提供寄宿场所。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体育部门




机构章程




体育类培训机构应依法制定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里的其他相关规定。章程应当载明名称、住所、办学地址、法人属性;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资产的来源、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 1.章程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里的其他相关规定。2.章程载明名称:住所:办学地址:法人属性:机构的法定代表人:3.是¨否¨明确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资产的来源、性质等。4.是¨否¨明确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体育部门 党组织建设 体育类培训机构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对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体育类培训机构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要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体育类培训机构章程,审批时要对章程中党的建设有关内容严格把关。要推进体育类培训机构党组织班子与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 1.是¨否¨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有党员名,党组织隶属于。2.党的建设有关内容是¨否¨写入培训机构章程。3.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是¨否¨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体育部门 决策机构 体育类培训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三分之一以上的决策机构成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体育培训和教学经验。有故意犯罪记录、教育和体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者不得在决策机构任职。 1.是¨否¨依法设立决策机构,由 等名组成。其中等名具有5年以上体育培训和教学经验。其中是¨否¨有故意犯罪记录、教育和体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者。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体育部门 监督机构 体育类培训机构应当建立监督机构,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监督机构应当有党的基层组织代表,且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3。教职工人数少于20人的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及其近亲属、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担任监督机构成员或者监事。 是¨否¨建立监督机构,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是¨否¨有党的基层组织代表,教职工代表占%;教职工人数为名,设置监事为。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体育部门 行政负责人 体育类培训机构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教育从业管理经验和良好业绩,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体育类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章程的规定,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行政负责人担任 1.行政负责人:国籍:身份证号:学历:2.是¨否¨具有5年以上教育从业管理经验和良好业绩,身体健康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体育部门 从业人员 体育类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体育类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不得聘用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人员、因发生兴奋剂违规曾受到过行业或行政处分人员,不得聘用曾实施性侵害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体育类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要按照培训项目特点和培训规模控制学员与执教人员配比,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体育类培训机构的执教人员应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1.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2.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3.省级(含)以上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4.资格证书(与教学学段相符,任教学科为体育);5.经省级(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6.经省级(含)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7.省优秀运动队、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职业俱乐部获得健将以上技术等级的运动员。体育类培训机构可聘请持技术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体育志愿服务。开展高危体育项目的课外体育培训,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聘请外籍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是¨否¨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是¨否¨聘用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人员。2.是¨否¨聘用曾实施性侵害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3.机构从业人员总数为:人专职教学、教研人员人数为:人,占比%。4.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人,执教人员_ _人。5.所有执教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证书;聘请外籍人员是¨否¨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6.是¨否¨开展高危体育项目的课外体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 体育类培训机构应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要求。培训机构应将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和特殊要求、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消防安全承诺书》等悬挂在明显位置;要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并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体育类培训机构同一时间开展两项及以上体育项目,各体育项目培训区域之间应设置连续性隔离带。首节培训课应包括安全教育内容。体育类培训机构应制定意外突发状况应急处置程序,并每年至少组织2次演练。体育类培训机构应对所使用房屋和设施加强监督和管理,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定期对房屋安全、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安全、环保、质量可靠。 1.消防安全管理是¨否¨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要求。2.¨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和特殊要求;¨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消防安全承诺书》;悬挂在明显位置。3.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并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体育部门 安全管理 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及设备,包括消毒包扎药物材料等。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体育类培训机构应根据自身规模配备不少于1名经过培训并获得急救证书的人员。 1.是¨否¨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及设备,是¨否¨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2.经过培训并获得急救证书的人员____人。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公安部门
体育类培训机构培训时段应确保学员参训安全,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应尽量避免场地及周边存在其他可能危及参训学员安全的干扰因素,。体育类培训机构应在学生活动场所及重点部位配备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设备,并按要求接入相应监管平台,视频留存时长不得少于90天。 1.是¨否¨在学生活动场所及重点部位配备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设备,并按要求接入相关监管平台。2.视频留存时长为天。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公安部门 安全管理 师生员工人数少于1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安保人员;1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安保人员;安保人员应掌握治安、消防、防暴等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场所须配备必要的通信、治安和消防器材,安保人员能够熟练使用。 1.师生员工数量:人。安保人员数量:人。2.安保人员是¨否¨掌握治安、消防、防暴等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熟练使用通信、治安和消防器材。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教育部门 课程设置 体育类培训机构培训课程应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运动能力等相匹配,具备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和内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动伤害。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 1.课程是¨否¨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运动能力等相匹配。2.课程是¨否¨具备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和内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动伤害。3.是¨否¨借办体育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教育部门 招生管理 体育类培训机构应制订与课程标准相配套的课程和教学计划,培训材料可选用正式出版物或自主编写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习材料。正式出版的培训材料,在培训机构招生简介、网站平台上予以公示。采用自主编写培训材料的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体育类培训机构选用或自主编写的培训材料应当符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1.是¨否¨制订与课程标准相配套的课程和教学计划。2.正式出版的培训材料是¨否¨在体育类培训机构招生简介、网站平台上予以公示;采用自主编写培训材料的培训机构,是¨否¨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教育部门 教学管理 体育类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体育类培训机构室内场地应在主要位置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1.培训时间为:。2.主要位置是¨否¨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体育部门 人员管理 体育类培训机构应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体育类培训机构应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执教人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编号、从教经历等信息;其他从业人员应统一佩戴工牌,包含照片和人员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应及时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和服务平台备案。 1.是¨否¨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2.是¨否¨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执教人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编号、从教经历等信息。3.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统一佩戴工牌,包含照片和人员基本信息。 合 格¨不合格¨整 改¨:


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现场核查意见:根据《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鲁教监管字〔2022〕2号)有关规定,经行政审批、体育、教育、住建、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等部门联合现场核查,建议(培训机构名称)¨通过现场核查;¨不通过现场核查;¨整改复核后通过现场核查(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并向审批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核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如有需要整改事项,待整改完毕后,申请复验,联系电话: 。


沂水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现场评审细则


培训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审核部门 项目 现场勘查要点 现场情况 结 论 检查人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举办者 举办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法定代表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教育、艺术领域不良从业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教育、艺术领域不良从业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方为实际控制人的社会组织举办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 1.举办者为:。2.¨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是¨否¨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教育、艺术领域不良从业记录;是¨否¨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举办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个人,是¨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是¨否¨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教育、艺术领域不良从业记录;是¨否¨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是¨否¨联合举办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是¨否¨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4.是¨否¨中小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机构名称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机构名称,名称中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词汇,一般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等组成。 培训机构名称:¨营利性是¨否¨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非营利性名称是¨否¨应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开办资金 正式设立时,开办资金(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足额存入机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且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财政性经费不得作为举办者开办资金(注册资本)。以国有资产作为开办资金(注册资本)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 1.开办资金:万¨以货币出资是¨否¨足额存入机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是¨否¨出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且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2.开办资金(注册资本)是¨否¨与培训形式、培训项目、培训规模相适应,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是¨否¨有财政性经费作为举办者开办资金(注册资本)。4.是¨否¨以国有资产作为开办资金(注册资本)的,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场地设置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当具有与培训项目、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并取得合法的产权或使用权。以租用场所开办的,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租赁合同(协议)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期限自申请开办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不得与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1.培训场所是¨否¨取得合法的产权或使用权。房屋产权方为:。2.是¨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租赁合同(协议)合同中是¨否¨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期限自申请开办之日起年。3.是¨否¨与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住建部门 场地设置 培训机构不得租用无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的场所,场所应预留安全距离,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培训场所应当符合安全、质检、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7)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改变原有建筑使用功能的,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简易建筑、临时建筑、危房、地下和半地下建筑,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办学。 1.是¨否¨为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是¨否¨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7)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2.是¨否¨预留安全距离,确保不拥挤、易疏散。3.是¨否¨改变原有建筑使用功能,若改变,是¨否¨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4.是¨否¨使用居民住宅是¨否¨简易建筑;是¨否¨临时建筑;是¨否¨危房;是¨否¨地下和半地下建筑;是¨否¨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办学;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场地设置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不少于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舞蹈类、戏剧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有场地标准的培训项目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艺术类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5层,其中培训对象含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4层。培训对象含有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3层,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有关国家工程技术标准中关于幼儿园儿童用房的有关要求。 1.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平方米,是¨否¨大于等于2/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平方米;舞蹈类、戏剧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平方米。2.是¨否¨含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含有3至6岁学龄前儿童,办学场所楼层为层。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教育部门 设备设施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培训类别、培训层次、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器材资料等。舞蹈、美术等专业教学用房及设施设备参照执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对专业教学的有关规定。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寄宿场所。 1.是¨否¨具有与培训类别、培训层次、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器材资料等。2.是¨否¨提供寄宿场所。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机构章程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依法制定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艺术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里的其他相关规定。章程应当载明名称、住所、办学地址、法人属性;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资产的来源、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 1.章程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艺术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里的其他相关规定。2.章程载明名称:住所:办学地址:法人属性:机构的法定代表人:。3.是¨否¨明确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资产的来源、性质等。4.是¨否¨明确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文化旅游部门 党组织建设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对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机构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要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培训机构章程,审批时要对章程中党的建设有关内容严格把关。要推进机构党组织班子与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 1.是¨否¨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有党员名,党组织隶属于。2.党的建设有关内容是¨否¨写入培训机构章程。3.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是¨否¨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文化旅游部门 决策机构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三分之一以上的决策机构成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有故意犯罪记录、教育和艺术领域不良从业记录者不得在决策机构任职。 是¨否¨依法设立决策机构,由等名组成。其中等名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其中是¨否¨有故意犯罪记录、教育和艺术领域不良从业记录者。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文化旅游部门 监督机构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当建立监督机构,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监督机构应当有党的基层组织代表,且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3。教职工人数少于20人的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及其近亲属、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担任监督机构成员或者监事。 是¨否¨建立监督机构,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是¨否¨有党的基层组织代表,教职工代表占%;教职工人数为名,设置监事为。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文化旅游部门 行政负责人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教育从业管理经验和良好业绩,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章程的规定,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行政负责人担任。 1.行政负责人:国籍:身份证号:学历:。2.是¨否¨具有5年以上教育从业管理经验和良好业绩,身体健康。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教育部门 从业人员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不得聘用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人员,不得聘用曾实施性侵害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员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聘用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证明。聘请外籍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是¨否¨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是¨否¨聘用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人员。2.是¨否¨聘用曾实施性侵害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3.机构从业人员总数为:人专职教学、教研人员人数为:人,占比%。4.是¨否¨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占学员人数的%。5.聘用教师是¨否¨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能力证明;聘请外籍人员是¨否¨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要求。培训机构应将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和特殊要求、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消防安全承诺书》等悬挂在明显位置;要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并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制定意外突发状况应急处置程序,并每年至少组织2次演练。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对所使用房屋和设施加强监督和管理,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定期对房屋安全、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安全、环保、质量可靠。
1.消防安全管理是¨否¨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要求;2.¨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和特殊要求;¨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消防安全承诺书》悬挂在明显位置;3.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并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公安部门 安全管理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培训时段应确保学员参训安全,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应尽量避免场地及周边存在其他可能危及参训学员安全的干扰因素。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在学生活动场所及重点部位配备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设备,并按要求接入相关监管平台,视频留存时长不得少于90天。 1.是¨否¨在学生活动场所及重点部位配备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设备,并按要求接入相关监管平台。2.视频留存时长为天。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公安部门 安全管理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师生员工人数少于1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安保人员;1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安保人员;超过1000人(含)的,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兼)职安保人员。安保人员应掌握治安、消防、防暴等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场所须配备必要的通信、治安和消防器材,安保人员能够熟练使用。 1.师生员工数量: 人。安保人员数量: 人。2.安保人员是¨否¨掌握治安、消防、防暴等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熟练使用通信、治安和消防器材。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教育部门 课程设置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培训课程应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认知能力等相匹配,具备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和内容。课程内容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 1.课程是¨否¨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认知能力等相匹配。2.课程内容是¨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3.是¨否¨借办文化艺术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教育部门 招生管理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制订与课程标准相配套的课程和教学计划,培训材料可选用正式出版物或自主编写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习材料。正式出版的培训材料,在培训机构招生简介、网站平台上予以公示。采用自主编写培训材料的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教材及相配套的资料库、视频等培训材料应递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选用或自主编写的培训材料应当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格调高雅,凸显中华美育精神,充分体现思想性、民族性、创新性、实践性,并符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所有培训材料应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相应培训材料使用完毕后3年。 1.是¨否¨制订与课程标准相配套的课程和教学计划。2.正式出版的培训材料是¨否¨在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招生简介、网站平台上予以公示;采用自主编写培训材料的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是¨否¨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3.教材及相配套的资料库、视频等培训材料是¨否¨递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4.是¨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材料存档保存期限为年。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教育部门 教学管理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培训时间为: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文化旅游部门 人员管理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执教人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编号、从教经历等信息;其他从业人员应统一佩戴工牌,包含照片和人员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应及时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和服务平台备案。 1.是¨否¨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2.是¨否¨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执教人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编号、从教经历等信息。3.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统一佩戴工牌,包含照片和人员基本信息。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现场核查意见:根据《山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鲁教监管字〔2022〕3号)有关规定,经行政审批、文化旅游、教育、住建、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等部门联合现场核查,建议(培训机构名称)¨通过现场核查;¨不通过现场核查;¨整改复核后通过现场核查(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并向审批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核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如有需要整改事项,待整改完毕后,申请复验,联系电话: 。



沂水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现场评审细则


培训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审核部门 项目 现场勘查要点 现场情况 结 论 检查人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举办者 举办科技类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法定代表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教育、科技领域不良从业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科技类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教育、科技领域不良从业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科技类培训机构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方为实际控制人的社会组织举办科技类培训机构的,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科技类培训机构。 1.举办者为:2.¨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是¨否¨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教育、科技领域不良从业记录;是¨否¨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举办科技类培训机构的个人,是¨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是¨否¨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教育、科技领域不良从业记录;是¨否¨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是¨否¨联合举办科技类培训机构,是¨否¨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4.是¨否¨中小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科技类培训机构。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机构名称 科技类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科技类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机构名称,名称中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词汇,一般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等组成。 培训机构名称:¨营利性是¨否¨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非营利性名称是¨否¨应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开办资金 正式设立时,开办资金(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足额存入机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且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财政性经费不得作为举办者开办资金(注册资本)。以国有资产作为开办资金(注册资本)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 1.开办资金:万¨以货币出资是¨否¨足额存入机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是¨否¨出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且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2.开办资金(注册资本)是¨否¨与培训形式、培训项目、培训规模相适应,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是¨否¨有财政性经费作为举办者开办资金(注册资本)。4.是¨否¨以国有资产作为开办资金(注册资本)的,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场地设置 科技类培训机构应当具有与培训项目、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并取得合法的产权或使用权。以租用场所开办的,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租赁合同(协议)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期限自申请开办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不得与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1.培训场所是¨否¨取得合法的产权或使用权。房屋产权方为: 。2.是¨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租赁合同(协议)合同中是¨否¨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期限自申请开办之日起年。3.是¨否¨与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住建部门 场地设置 培训机构不得租用无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的场所,场地应预留安全距离,确保不拥挤、易疏散。科技类培训机构培训场所应当符合安全、质检、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7)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改变原有建筑使用功能的,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简易建筑、临时建筑、危房、地下和半地下建筑,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办学。 1.是¨否¨为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是¨否¨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7)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2.是¨否¨预留安全距离,确保不拥挤、易疏散。3.是¨否¨改变原有建筑使用功能,若改变,是¨否¨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4.是¨否¨使用居民住宅是¨否¨简易建筑;是¨否¨临时建筑;是¨否¨危房;是¨否¨地下和半地下建筑;是¨否¨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办学;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行政审批部门 场地设置 科技类培训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不少于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实验操作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科技类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5层,其中培训对象含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4层。培训对象含有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3层,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有关国家工程技术标准中关于幼儿园儿童用房的有关要求。 1.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 平方米,是¨否¨大于等于2/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平方米;实验操作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平方米。2.是¨否¨含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含有3至6岁学龄前儿童,办学场所楼层为层。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科技部门 设备设施 科技类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培训类别、培训层次、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器材资料等。培训教室设施设备要按照培训内容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建设。科学实验应安排在专用教室进行,其场地、设备、安全等要求要与中小学校实验室要求一致。科技类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寄宿场所。 1.是¨否¨具有与培训类别、培训层次、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器材资料等。2.是¨否¨配置科学实验专用教室进行,其场地、设备、安全等要求是¨否¨与中小学校实验室要求一致。3.是¨否¨提供寄宿场所。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应急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 对于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设备,须做好防护措施,设立警示标牌,并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基本防护用品。设施设备存在噪音危害的,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隔音降噪。
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设备,是¨否¨做好防护措施,是¨否¨设立警示标牌,是¨否¨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基本防护用品。设施设备存在噪音危害的,是¨否¨采取有效的措施隔音降噪。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科技部门




机构章程




科技类培训机构应依法制定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里的其他相关规定。章程应当载明名称、住所、办学地址、法人属性;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资产的来源、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 1.章程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里的其他相关规定。2.章程载明名称:住所:办学地址:法人属性:机构的法定代表人:3.是¨否¨明确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资产的来源、性质等。4.是¨否¨明确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科技部门 党组织建设 科技类培训机构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对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机构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要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培训机构章程,审批时要对章程中党的建设有关内容严格把关。要推进机构党组织班子与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 1.是¨否¨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有党员名,党组织隶属于。2.党的建设有关内容是¨否¨写入培训机构章程。3.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是¨否¨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科技部门 决策机构 科技类培训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三分之一以上的决策机构成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有故意犯罪记录、教育和科技领域不良从业记录者不得在决策机构任职。 1.是¨否¨依法设立决策机构,由等名组成。其中等名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2.其中是¨否¨有故意犯罪记录、教育和科技领域不良从业记录者。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科技部门 监督机构 科技类培训机构应当建立监督机构,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监督机构应当有党的基层组织代表,且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3。教职工人数少于20人的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及其近亲属、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担任监督机构成员或者监事。 是¨否¨建立监督机构,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是¨否¨有党的基层组织代表,教职工代表占%;教职工人数为名,设置监事为。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科技部门 行政负责人 科技类培训机构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教育从业管理经验和良好业绩,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科技类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章程的规定,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行政负责人担任。 1.行政负责人:国籍:身份证号:学历:。2.是¨否¨具有5年以上教育从业管理经验和良好业绩,身体健康。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教育部门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科技类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不得聘用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人员,不得聘用曾实施性侵害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科技类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员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科技类培训机构聘用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能力证明。聘请外籍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是¨否¨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是¨否¨聘用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人员。2.是¨否¨聘用曾实施性侵害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3.机构从业人员总数为:人专职教学、教研人员人数为:人,占比%。4.是¨否¨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占学员人数的%。5.聘用教师是¨否¨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能力证明;聘请外籍人员是¨否¨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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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 科技类培训机构应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要求。培训机构应将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和特殊要求、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消防安全承诺书》等悬挂在明显位置;要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并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科技类培训机构应制定意外突发状况应急处置程序,并每年至少组织2次演练。科技类培训机构应对所使用房屋和设施加强监督和管理,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定期对房屋安全、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安全、环保、质量可靠。
1.消防安全管理是¨否¨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要求;2.¨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和特殊要求;¨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消防安全承诺书》悬挂在明显位置;3.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并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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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安全管理 科技类培训机构培训时段应确保学员参训安全,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应尽量避免场地及周边存在其他可能危及参训学员安全的干扰因素。科技类培训机构应在学生活动场所及重点部位配备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设备,并按要求接入相关监管平台,视频留存时长不得少于90天。 1.是¨否¨在学生活动场所及重点部位配备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设备,并按要求接入相关监管平台。2.视频留存时长为 天。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复核签字:
公安部门 安全管理 师生员工人数少于1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安保人员;1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安保人员;安保人员应掌握治安、消防、防暴等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场所须配备必要的通信、治安和消防器材,安保人员能够熟练使用。 1.师生员工数量:人。安保人员数量:人。2.安保人员是¨否¨掌握治安、消防、防暴等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熟练使用通信、治安和消防器材。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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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 课程设置 科技类培训机构培训课程应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认知能力等相匹配,具备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和内容。课程内容需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科学素养与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为落脚点,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不得开设危害人身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课程内容。 1.课程是¨否¨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认知能力等相匹配。2.课程内容是¨否¨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科学素养与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为落脚点,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3.是¨否¨开设危害人身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课程内容。4.是¨否¨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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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 招生管理 科技类培训机构应制订与课程标准相配套的课程和教学计划,培训材料可选用正式出版物或自主编写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习材料。正式出版的培训材料,在科技类培训机构招生简介、网站平台上予以公示。采用自主编写培训材料的科技类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教材及相配套的资料库、视频等培训材料应递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科技类培训机构选用或自主编写的培训材料应当符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科技类培训机构所有培训材料应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相应培训材料使用完毕后3年。 1.是¨否¨制订与课程标准相配套的课程和教学计划。2.正式出版的培训材料是¨否¨在科技类培训机构招生简介、网站平台上予以公示;采用自主编写培训材料的科技类培训机构,是¨否¨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3.教材及相配套的资料库、视频等培训材料是¨否¨递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4.是¨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材料存档保存期限为年。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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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 教学管理 科技类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培训时间为: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科技部门 人员管理 科技类培训机构应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科技类培训机构应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执教人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编号、从教经历等信息;其他从业人员应统一佩戴工牌,包含照片和人员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应及时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和服务平台备案。
1.是¨否¨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2.是¨否¨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执教人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编号、从教经历等信息。3.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统一佩戴工牌,包含照片和人员基本信息。
合 格¨不合格¨整 改¨:整改复核意见: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
复核签字:


现场核查意见:根据《山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鲁教监管字〔2022〕4号)有关规定,经行政审批、科技、教育、住建、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等部门联合现场核查,建议 (培训机构名称)¨通过现场核查;¨不通过现场核查;¨整改复核后通过现场核查(在年月日前完成整改并向审批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核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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