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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02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2-21
发文字号: 沂应急发〔2023〕8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全要素诊断评价分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2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应急发〔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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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开展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全要素诊断评价分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应急发〔2023〕8号


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局基础科、化工所、各中队:

为深化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全要素安全评价工作,按照《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全要素诊断评价分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安全生产诊断工作,帮扶、引导企业持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县应急局制定了《开展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全要素诊断评价分级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和市“70条贯彻意见”,主动帮扶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全面“诊断”体检,助力企业完善安全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夯实基础,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全要素诊断评价“零距离”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帮扶企业全面排查企业风险隐患,综合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工艺和设备安全运行等情况,引导企业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激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内生动力;坚持边评价边完善“一企一档”数据库,以“清单化、标识化、高质化、责任化”要求,科学精准靶向整治安全生产短板弱项,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管执法等多举措同向发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同步提升,实现精准监管执法和企业守法经营的良性互动。

二、工作任务

(一)保障全要素安全诊断评价工作高质量开展

统一由财政资金保障,统一依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或抽调高水平专家开展全要素诊断评价工作。县应急局化工所负责组织化工企业的全要素安全评价,县应急局基础科负责组织工贸行业全要素安全评价。聘请的机构、专家应当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开展评价,其专业应当与评价行业相符,并对评价结果负责。县局统一安排部署县乡安全监管人员对评价过程现场监督,及时纠正评价存在的问题,确保评价工作实效。

(二)有序开展全要素诊断评价

各乡镇(街道)应急办要总结前期全要素评价工作经验,梳理、核实辖区工贸企业底数,县局将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评价的要求,结合行业类型、企业规模和年度专项执法计划,制定全要素诊断评价企业计划,依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分段、有序、全面开展评价工作。

(三)完善“一企一档”数据库

各乡镇(街道)应急办要用好全要素诊断评价终端,督促指导参评企业及时填报、更新企业规模、类型、从业人数、“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信息等基础数据;县乡要对照检查标准、风险目录逐项排查隐患、风险,明确整改时限。

(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

要依据全要素诊断评价情况,对参评企业坚持先分类、再分级。

一是按行业和风险分类。综合考虑既有风险和潜在风险,划分Ⅰ类企业、Ⅱ类企业。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企业以及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企业(统称高危企业),纳入“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管理的企业,按国家、省、市政策要求停产限产的企业,检维修、高处作业及动火、有限空间(羽毛(绒)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印染、蔬菜腌制、造纸、附带污水处理系统等涉及重点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等危险作业量大、人多的企业,以及在全要素诊断评价中较大风险点较多的企业,应确定为Ⅰ类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其他确定为Ⅱ类企业实施常规监管,要分别建立Ⅰ类企业、Ⅱ类企业基础信息库并动态更新。

二是按安全生产状况和管理绩效分级。对Ⅰ类企业、Ⅱ类企业分别分级,企业分级从好到差统一判定为“A、B、C、D”四个等级。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严格,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可定为A级;安全管理良好,整体稳定可控的,可定为B级;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需要改进提升的,可定为C级;安全管控较差,问题隐患较多的,可定为D级。“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按照参评企业总数的10%、30%、40%、20%的比例划分。

(五)强化结果运用,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

一是强化评价结果通报。县局要按照全要素诊断评价情况,每半年将“A、B、C、D”分级情况通过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公告。

二是强化隐患整改清零。县乡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隐患,做好隐患闭环管理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以及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设施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要定期调出系统数据库“人”、“机”、“物”、“环”、“管”要素隐患台账,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分析研判。

三是实施差异化监管执法。县乡要以企业全要素诊断评价结果为基础,以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为主线,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按照“服务指导A级、一般监管B级、重点监管C级、重点盯守D级”的原则实施分级监管。

其中,对A级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服务指导,鼓励强化自主管理,适当减少执法频次;对B级企业按照执法计划进行抽查检查;对C级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开展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对D级企业重点关注、严管严查,实施高频次专项检查、执法检查。

四是开展警示约谈和驻点监管。Ⅰ类企业中的C级、D级企业和Ⅱ类企业中的D级企业,各乡镇(街道)应急办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警示约谈,要派驻人员驻点监督,督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整治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动态更新调整企业分类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实行动态管理,一般采用逐级升降的形式进行调整。辖区内的企业基础数据有变化的,应及时登录系统更新。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可根据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隐患复查整改情况,结合实际随时调整企业分类:

1.对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短板和缺陷,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创新举措执行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未有效建立运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突出、多次予以处罚或拒不执行监管执法指令,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状况情形的,给予降级或直接判定为低等级;

2.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降为D级企业;

3.近3年内发生致人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判定为D级企业;

4.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创建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被认定为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等本质安全提升取得显著成效,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受县级以上表彰,以及采取措施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状况和层级的,予以升级。

5.对于工艺、设备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当及时重新评价、分级、分类。

(七)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诊断工作

全要素诊断评价是政府送服务入企业,帮扶企业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助力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措施。但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督促企业在全要素诊断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自我诊断。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及Ⅰ类企业中的C级、D级企业和Ⅱ类企业中的D级企业,要聘请具有法定资质和能力的机构或市级以上专家,结合全要素评价诊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管理短板,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装置设施和关键环节等高风险单元进行一次全面诊断。鼓励、支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或市级专家开展安全生产诊断。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3年2月)

县局将依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

(二)第一评价阶段(2023年2月至6月)

第一季度完成涉氨制冷企业评价,第二季度完成粉尘涉爆企业及其他行业企业评价,6月30日前完成负责组织评价企业总数的50%。在全要素诊断评价的同时全面排查有限空间并建立台账。

(三)半年总结阶段(2023年6月)

县局对半年评价情况进行总结,按照要求对全要素评价情况公示、约谈,开展隐患复查并指导企业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强化双体系运行,规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第二评价阶段(2023年7月至12月10日)

全面梳理辖区轻工行业及其他行业企业底数。要于9月30日前完成负责组织评价企业总数的80%,12月10日前完成负责组织评价企业总数的100%。在全要素诊断评价的同时全面排查有限空间并建立台账。

(五)全年总结阶段(2023年12月)

县局对下半年全要素评价情况公示、约谈,开展隐患复查并指导企业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强化双体系运行;总结全年全要素诊断评价工作并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

县局化工所要根据实际制定危化品行业评价计划,有序开展全要素诊断评价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全要素诊断评价、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安全监管重点不明、底数不清、基础不实的重要手段,是提高监管效能、实现标准化管控的重要途径。各乡镇(街道)应急办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认真研究方案,将全要素诊断评价工作与双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二)提高全要素诊断评价实效

一是工作“清单化”。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分批推进,按照全要素诊断评价计划,对企业开展深度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建立隐患、风险、管控措施“三张清单”,并对照“清单”对企业隐患整改、风险管控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二是隐患“标识化”。要在全要素诊断评价终端规范录入企业问题隐患及整改期限,按期及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做到整改一项核销一项。三是整治“高质化”。要严格评价标准、加强过程管控,切忌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四是“责任化”。要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全要素诊断评价不严格不规范,检查不深不透,结论不真不实,回避问题、掩盖隐患,影响分类分级监管实效的,一律依法倒查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厉实施责任追究。

(三)严格执法检查

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各乡镇(街道)工贸企业全要素诊断评价任务分配表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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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袁实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沂城街道长安中路107号

联系电话:0539-222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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